近年來,為加快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各地扶持力度不斷加大,有關部門相繼出臺大量政策舉措,村級產業如雨后春筍般應運而生,發展模式也呈現“百花爭艷”的勢頭,發展速度大幅提升。但成果喜人的同時,一些新問題、新挑戰也隨之而來,一些集體資產和集體經營項目出現虧損、閑置、浪費、貶值等問題,或已成為當前集體經濟發展的重大風險區。在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過程中,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監督機制、運營機制、管理機制是否科學有效、健全完善,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從筆者調研情況看,問題的突出表現主要有這幾個方面:一是責任主體“模糊”。部分由村干部自行經營的村集體經營項目或村“兩委”領辦的合作社,往往民主程序缺失,以口頭約定代替用工協議或承包協議,存在責任主體不明、管理責權不清、疏于管理等問題。比如在同等客觀條件下同一經營項目,農戶自主經營盈利情況遠勝于村集體自主經營,甚至存在農戶自主經營能夠盈利、村“兩委”領辦合作社虧損的極端情況。二是產業遴選“盲目”。脫貧攻堅期,財政扶持力度大,一些村集體組織購建了一些生產加工設備,但后期因經營不善、市場波動等原因,導致購置設備閑置、貶值。此外,大量扶持資金到賬后,部分村干部大膽嘗試,盲目上馬種養項目,把握不住市場規律、自然規律,造成嚴重虧損。三是資產管理“缺位”。部分由財政扶持和捐贈資助資金建設的經營項目,建設過程監管主體不清,浪費損耗大;一些扶持項目建設形成的村集體或村辦合作社固定資產沒有及時納入賬內核算,隨著時間流逝和村級“兩委”班子的更替,最終成了一筆“糊涂賬”。四是責任追究“不嚴”。村干部能力有限成了經營不善、經營虧損等問題的托辭,部分村干部以不懂經營、不善經營為理由堂而皇之地“抹平”責任。五是監督指導能力“弱化”。盡管各地出臺了一系列指導集體經濟發展、規范村級資產和財務管理的文件制度,但由于農村綜合配套改革還沒有完全到位,尤其是鄉鎮機構改革后經管站被撤銷,一些地方市、縣一級人力有限,鄉鎮一級人員變動頻繁、專業能力不足、民主監督不力,村級集體資金使用不當、集體資產資源經營狀況不佳現象時有發生。
以上問題在部分地區已經造成農村集體資產的損失,還可能衍生新的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盡快加以解決。
一要嚴格項目審批。選擇項目要有專門機構牽頭“把脈”,切實解決好項目難找、項目落地難、項目運營難的“頭痛病”。市、縣兩級應當成立扶持壯大村集體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和項目組,建立聯席會議、調研通報、聯系指導等制度;鄉鎮要重點抓實項目選擇和落地、指導村級建立權責明確的運行機制、監管運營情況等工作,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推動村集體經濟項目落地見效;要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黨組織牽頭在項目選優、聯系指導、監督管理等方面落實落細,真正成為群眾致富的“紅色馬達”。
二要明確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壓實責任主體也是推進集體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明確鄉鎮黨委書記為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村黨支部書記為直接責任人,切實加強黨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鄉鎮干部包村制度,包村干部要積極主動協調解決發展集體經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不能坐視集體經營項目閑置。倡導村干部對集體資產“運營不經營”,發揮好監管職責,鼓勵采取出租、發包、合作經營等方式經營。
三要堅持穩定發展。堅持穩定發展是降低經營風險、保證集體經濟持續增收的前提。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完善經營靈活、管理有效、運行穩健的集體經濟發展新機制,特別是各地在利用財政扶持資金發展集體經濟項目時,要盡量避免“另起爐灶”。鼓勵通過拓展已有成熟項目,為農業產業園區建設、主導產業發展等提供配套服務,投資建設固定資產出租,探索抱團發展等,獲得穩定的集體經濟收益。村集體經濟組織在開展市場經營活動時,要加強風險研判評估,明晰抵押擔保等資產保全措施,防范和控制經營風險。
四要完善激勵機制。激勵機制是促進農村基層干部實現工作目標的重要保障。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轉和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過程中,有效激勵機制的缺失或落實不到位也是阻礙村干部在集體經濟健康發展中“全力以赴”的重要因素。缺乏競爭氛圍,“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等消極心理蔓延,削弱了基層隊伍的整體戰斗力;激勵方式單一,不能從根本上激發工作潛能;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對不能勝任者缺乏過硬的制約措施,干好干壞一個樣。因此,應當考慮將村干部報酬、獎勵措施與集體資產經營情況掛鉤,通過考核獎懲和政策引導,充分調動村干部的主觀能動性,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長效機制。
五要加強資產監管。“有制度不健全”“有制度空落實”是當前村集體資產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解決好這一問題,加強督促檢查是必要手段,要把制度建設以及落實情況與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與落實“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結合起來、與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結合起來,一同部署、一同檢查,切實做到落實落細。
六要嚴肅責任追究。農業農村與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定期對農村集體資產領域開展專項審計或督察,對監管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的,嚴肅追責問責,持續釋放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堅決防止集體經營項目閑置和資產流失,防止少數人侵占集體利益,維護好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
(作者單位:甘肅省農村集體經濟經營指導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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