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威海市在高質量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基礎上,積極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做活改后文章,多措并舉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一、建立權責清晰的管理體制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后,新成立的股份經濟合作社引進現代企業經營理念,積極推行“村社分離”,將村(居)委會、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職能和權責區分開來,股份經濟合作社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等要求進行獨立運作,改變村居傳統的管理模式,依托董事會、監事會、股東代表大會和股東大會實行規范化管理。股份經濟合作社決策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相互激勵、相互制衡,所有者、經營者各自獨立、權責分明,建立了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既保障了所有者的權益,又賦予經營者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優化了經營管理決策程序,提升了管理效能,增強了股份經濟合作社發展活力。
二、推行規范高效的運營模式
改革后股份經濟合作社按規定程序編制全年財務預算方案,預算調整、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及時向全體股東公布。資產發包、租賃、出讓和資源發包、租賃由董事會提出方案,必要時對資產進行評估,經股東大會或股東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簽字,公示無異議后,統一組織招投標。2017年以來威海市開展農村集體招投標項目5788宗,金額7.6億元,增加收入1.5億元。鎮政府指導股份經濟合作社經濟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和檔案管理等,對經濟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對經濟合同的履行和管理情況實施檢查監督;跟蹤督查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機構發揮實際作用情況、章程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審計股份經濟合作社財務預算和決算、資金的使用、資產和資源的運營情況、收益分配情況等,向全體股東公布,對股東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實行重點審計。將資產保值增值、經濟收入增長、股份分紅、“三會”履職履責等,納入股份經濟合作社負責人的年度考核,與其工資報酬掛鉤。引入股份期權激勵機制和人員競聘機制,使股份經濟合作社負責人的責任風險與利益掛鉤。股東個人年終分紅與股份經濟合作社的經營效益直接掛鉤,股東參與管理積極性、主動性大大增強。
三、構建精準扶持的保障機制
針對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中遇到的“錢、地、人”等問題,通過加大政策集成和工作創新積極破解瓶頸制約。以“保”運轉為前提,建立村級組織運轉保障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將村干部報酬、農村環境管護經費等納入保障范疇,近三年來年均增長8%以上,使全市村均運轉經費達到20萬元以上。以“幫”發展為根本,將180個省定扶貧重點村和699個集體經濟收入5萬元以下的薄弱村全部納入“清零倍增”計劃,由市、縣財政按照1︰1比例給予每個村不少于30萬元的扶持,2021年底全市集體經濟收入5萬元以下村全部清零,10萬元以上村達到95.8%;實施人才回引計劃,研究制定《鄉村振興人才激勵政策十二條》,吸引2670人返鄉創業、7支規劃師團隊下沉服務,帶動所在村年均增收12萬元。以“穩”收益為目標,在全市規劃建設42處農業社會化綜合服務中心,鼓勵引導村黨支部大力領辦合作社,將群眾不愿種或無力種的土地集中起來管理,從土地整理“增量”和溢價流轉“增值”等環節分享收益;設立擔保風險賠償基金,在全國較早推出特色農業單品保險和“新型集體化經營最低收益險”,由地方財政對村集體領辦合作社給予保險補貼,全市有150萬畝耕地實現了生產托管,291個村通過提供社會化服務年均增收6萬元以上。
四、打造積極靈活的長效發展機制
充分挖掘利用鄉村資源稟賦,以建設80個鄉村振興樣板片區(田園綜合體)、200個產業基地和17個優勢特色農業產業鏈為抓手,推動城郊村、沿海村、山區村實現錯位發展。目前全市已建成省級以上海洋牧場44處、現代果園33萬畝、標準化生產基地106萬畝,帶動580個村集體經濟收入超過50萬元,占比21.3%。加強區(市)、鎮(街)統籌,突破鎮域、村域限制,跨區域到區位條件較好的地方興建產業發展項目。鼓勵村與村、村與國企等主體合作,聯合在優勢區位地段聯建或聯購產業發展項目。綜合開發農村未承包到戶的山地、閑置宅基地、“四荒”等資源,大力發展“邊角經濟”和鄉村旅游經濟,通過出租、入股、合作或自主經營等形式,把鄉村“沉睡資源”變為集體增收的“源頭活水”。截至目前,全市承包地流轉率達到60.7%,累計盤活利用房屋4.5萬間、機動地和“四荒”地24.5萬畝,實現了資源利用、產業發展與集體增收的互促共贏。深入開展“三資”集中清理規范行動,堅決糾正和清理違規長期低價發包、逾期未收回集體用地、長期拖欠款等問題,增加村集體收入1.4億元,確保了農村集體資產和資源收益“顆粒歸倉”。
(作者單位:山東省威海市農業農村事務服務中心、威海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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