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產權關系明晰、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實現農業農村高質高效、農民生活富裕富足的重要前提。近年來,湖北省十堰市因地制宜,創新“五大利器”破解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難題,2022年全市村集體經濟總收入13.26億元,每個村平均74.03萬元,其中收入10萬元以上的村占比達到65.83%,比上年提高3.15個百分點。
加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為村集體經濟發展裝上“加速器”,破解發展滯緩難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主體在村,關鍵在人,必須堅持把人才作為第一動力。十堰市出臺扶持政策,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提供最高獎補500萬元,為個人創業提供20萬元以內擔保貸款,為合伙經營及小微企業提供300萬元以內擔保貸款等。到2022年底,全市新登記各類市場主體超8萬個,新認定創業孵化基地20家,新增發放創業貸款5億元,吸引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3100人,開展創業培訓1萬人次以上,創業帶動就業1萬人以上。通過優化創業支持政策,提升創業培訓質效,舉辦系列創業大賽,促進了創業帶動就業。圍繞地方特色產業發展,分層分類分模塊開展高素質農民培育,2022年培訓5898人次。實施“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培育農村實用人才,其中33位農村優秀實用人才在“大國農匠”全國農民技能大賽、湖北省“雙創”大賽、十堰市“雙創”大賽等比賽活動中獲獎。同時,加強基層干部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經管理培訓,培訓人員1398人次,不斷提高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十堰市通過多種舉措,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培養了管理人才、爭取了發展項目、提供了政策保障。
加強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為村集體經濟發展加上“助推器”,破解發展提質難題。結合湖北開展2023年鄉村振興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一是全面開展村級資產清查。清查清楚村集體資產名稱、數量、單價、金額情況,做好扶貧資產匹配及銜接,并及時將清查數據錄入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管理系統。二是出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文件。印發了《十堰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指導意見》,各縣(市、區)均出臺了相應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或村級財務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三是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在全市推進鄉村振興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農村集體資源發包和小型工程項目管理違規問題專項治理有關工作。四是實施農村專項審計。開展村級日常收支、村干部任期或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為村集體經濟發展配上“差速器”,破解發展協調難題。十堰市按照發展“一主四優多支撐”產業體系和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的要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發揮區域比較優勢等原則,充分結合十堰實際,發揮本地資源、經濟、市場、技術等方面的優勢,著力打造特色產業集群,培育壯大塊狀經濟、網狀經濟、點狀經濟。提高重要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提升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水平,逐步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農業主導產品和支柱產業,全面提高農業經濟效益,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制定符合十堰農村發展的規劃,注重調整發展速度,適度提高優質品、特色品的比重,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按照“一縣一業”“一鄉一特”“一村一品”發展思路,持續推進“黨建+農業產業鏈”建設,運用黨組織建在產業鏈、黨員聚在產業鏈、農民富在產業鏈的“三鏈”模式,全力打造茶葉、林果、草牧業、中藥材、蔬菜、水產(飲)品等產業鏈,提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規模化、集約化水平,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利益聯結機制。2022年全市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產值347.9億元,增速25.8%,新增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62家,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63家,實現村集體經濟協調發展。
加大把握農民需求力度,為村集體經濟發展裝上“穩壓器”,破解發展穩定難題。充分認識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通過科學技術,盡量做到安全、容易實現、低消耗且高產出、高效、穩定、可監測、可調控。在增單產、提質量的同時盡量減少農作物產量大小年現象發生,落實防災減災措施,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穩定供應。十堰市高度重視農民需求,有訪必接、有信必復、有電必答,下大力氣解決矛盾糾紛,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人員的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工作臺賬,落實主體責任,推進矛盾化解,通過積極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從而達到社會和諧穩定、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目的。
加緊應急管理風險防控,為村集體經濟發展裝上“滅火器”,破解發展風控難題。十堰市認真履行應急管理職責,系統編制全市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縣(市、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健全“預警到鄉、預案到村、責任到人”的工作機制,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等,將自然災害和次生災害降到最低,為抗災自救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打下堅實基礎。建立農業保險機制,加快推進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保險責任從保成本向保收入延伸,逐步形成“大宗農產品+地方優勢特色品種”的完整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體系,充分利用社會的力量來化解農業風險,為抗災自救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提供有效保障。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應對自然風險、市場風險、資金風險、經營風險、社會風險能力。高度重視防范和打擊農業領域非法集資工作,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全規章制度,深入推進進步村、示范社創建,加強對他們的日常監管,強化風險排查和警示。利用多種形式組織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活動,通過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合作社帶頭人培訓、農業普法培訓等途徑,對合作社理事長、普通農戶等開展宣傳教育,讓他們充分認識到非法集資的危害及風險,提高辨別能力。探索社會資本準入機制,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資本運管中始終處于絕對控股和主導地位,為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實現村集體經濟持續發展。
(作者單位:湖北省十堰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十堰市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農業農村局)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