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縣位于貴州省遵義市東部,是黔北地區重要的交通樞紐,占地面積1864平方公里,總人口51.8萬人。作為全國首批14個農村改革試驗區之一,自1987年以來湄潭縣先后開展了農村土地制度建設以及農產品商品基地建設、農村稅費改革、新型城鎮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23項國家級、省級改革試驗任務。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新發展階段,湄潭縣充分借助改革試驗區平臺,依托自身茶產業發展優勢,不斷深化改革,大力探索出湄潭茶業振興共富之路。
一、典型做法
湄潭縣以農民農村共同富裕為新階段目標,緊握茶產業優勢,通過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創新、利益聯結機制創新、金融支持創新等方式,多方面探索現階段農民農村發展的突破口,為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找出創新路子。
(一)深化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探索“一畝一證”創新做法。2017年,湄潭縣啟動深化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重點圍繞非林地種植的茶葉經濟林等資源資產產權明晰和閑置問題,建立林權流轉、抵押擔保制度,進一步盤活農村林業資源。2022年,湄潭縣獲批開展“一畝一證”茶園經營權流轉改革試點,有效盤活了農村土地、資源、資產。目前,湄潭縣已完成集體林確權頒證1830宗14.6萬余畝、茶樹林確權登記頒證17.9萬宗10.2萬余畝、經果林(含花卉苗木)確權登記頒證58宗7297畝,推動了農村林業資源的確權頒證、規范流轉,實現了抵押融資功能。共完成茶樹林權流轉交易181宗3791畝,交易金額2309萬元,帶動864戶農戶畝均增收約3000元。
(二)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促進農民共享改革紅利。2015—2017年,湄潭縣首創了確員、確權、確股、確管、建產權交易平臺的“四確一建”改革路徑,形成了確員定股東、確權定資產、確股定歸屬、確管定經營、平臺定市場的“四確五定”改革成果。在推進深化改革中,湄潭縣充分考慮茶產業吸引大量外來產業工人的合法權益問題,在龍鳳村等地方試點探索外來村民申請成員資格權,并規定在當地居住滿3年后可以申請有償流轉宅基地的創新做法,進一步提升了當地村集體發展的凝聚力。據統計,湄潭縣有16個村集體收益達到133萬元,激發了鄉村發展活力,為促進共同富裕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三)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解決農民生產生活保障問題。2022年8月,湄潭縣制定出臺《農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實施辦法(試行)》《農村宅基地資格權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等8個文件。針對一些農民將部分自有住房出租用于農家樂、民宿等經營活動的實際情況,湄潭縣嘗試推行“綜合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分割登記入市”模式。如興隆鎮居民劉啟福在保障自有住房、書面承諾不再申請宅基地建房的基礎上,申請將其部分宅基地分攤面積以及宅基地上建筑物(含一間門面和一套住房)分割登記入市交易,盤活閑置資產。目前,全縣109個村(社區)已制定完成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理公約,清理“一戶多宅”3222宗面積576.3畝,認定宅基地資格權9.98萬戶37.21萬人;發展鄉村民宿54家、床位1310張,全縣非集體組織成員有償使用宅基地19宗,增加村集體經濟積累80萬元,頒發了貴州省首份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回鄉”有償使用宅基地批準書,為實現“到湄潭當農民去”探索了路徑。
(四)創新利益聯結機制,發揮產業帶動輻射效應。湄潭縣打造“中國茶城”大型茶葉專業交易市場,積極引入多家企業和商戶入駐經營,通過“企業+合作社+村集體+農戶”的聯合發展模式,有效提高茶葉經濟效益。如黃蓮壩村集體整合茶農資源,與雨落花屯茶葉專業合作社合作,對茶園實施飛防統治、全年機剪等機械化經營,提升了采茶效率,茶農、合作社、村集體實現抱團發展。同時,規?;a經營為農戶提供了大量的務工機會,按照公司對茶葉品類品種的需要,設置了“寨管家”“茶管員”等崗位,春夏秋采茶青、秋冬管護收嫩枝葉,大大帶動當地農民就近就業。
(五)探索金融創新,為產業振興注入“源頭活水”。2018年9月以來,經農業農村部等部門批準,湄潭縣積極開展財政資金股權化改革試點和農業設施登記抵押擔保融資方式試點。湄潭縣在65個村、13個專業合作社、15個農業企業開展財政資金股權化改革試點,共投入財政資金2.6億元,幫助1482戶脫貧戶實現分紅470.66萬元,戶均增收3175元,有效鞏固了脫貧攻堅成果。湄潭縣向119個村(居)、9個合作社、7個家庭農場、2個農業企業頒發了157宗《農業設施登記證》,理清了農業設施權屬,壯大了農業經營主體的有效資產,實現了農業設施抵押融資功能。目前已獲得農業設施登記抵押擔保融資貸款2263萬元,有效解決了新型經營主體、農業企業在運營中的資金缺口問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進難。湄潭縣作為農村改革試驗區,雖然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較大突破,但由于歷史原因和農村實際,改革任務仍面臨許多問題。一是“一戶多宅”矛盾突出。目前湄潭縣第二次統計“一戶多宅”有3221宗586.6畝,因得不到補償費農民不愿意退出,難以真正實現“一戶一宅”;農村青壯年大量外出務工,留守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不能做主,為宅基地退出、流轉等工作帶來難度;部分農民傳統的“落葉歸根”觀念深重,對改革的接受度還不高。二是政策存在盲區。目前貴州省國土空間規劃尚未完成,村莊規劃難以制定,新建房選址困難;被誤劃入基本農田的宅基地難以補劃,存在不能拆建的情況。
(二)農業設施和集體股權抵押貸款落地難。在農業設施登記抵押擔保融資方面,雖然已出臺相關文件,但實際推進仍面臨諸多問題。一是試點期間,金融管理部門的政策支撐未能有效跟進,銀保監會合格押品目錄無農業設施對應押品,農業設施暫未進入金融部門押品范圍。二是金融部門對農業設施的抵押率、足值率、折舊率存在一定的評估困難,對其抵押成效有顧慮。在調研中了解到,很多農業設施項目在實際評估中都難以達到金融部門要求,且授信額度較低,與資金需求量嚴重不匹配。三是貸后風險把控較難,目前農業設施的處置或變現較難,金融機構支持意愿不強,導致設施主體確權登記動力不足,試點推進受阻。在集體股權抵押融資方面,由于沒有相應政策支撐,湄潭縣各家金融機構對集體股權抵押擔保的認可度不高,再加上多數村集體經營性資產少且未經營盤活,股權缺乏抵押擔保價值,抵押和擔保的操作性不強。
(三)改革成果轉化率較低。從實踐看,湄潭縣的改革成果轉化率較低,存在一定“重改革、輕應用”現象,對農民的帶動效應還需進一步增強。如雖然通過改革破解了盤活資源要素、協調主體關系、優化合作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瓶頸,但茶產業仍面臨品牌優勢不足、市場競爭力相對較弱等問題,難以達到預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相關建議
(一)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以宅基地改革為契機、以茶產業為基點、一二三產業融合為主線,推進農業農村資源的盤活利用。一是要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通過流程規范、宣傳培訓、管理有序和部門聯動等方式,持續推進宅基地規范管理步入制度化、常態化。二是要繼續盤活農村宅基地,借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業、專業合作社等主體,立足當地茶產業特色,建立以閑置農房(宅基地)盤活為突破口,扶持發展旅游度假、民宿經濟、養生養老、茶文化體驗等鄉村產業,推動鄉村實現全面振興。
(二)持續推進農業設施抵押擔保改革。一是找準改革著力點,不斷完善農業設施登記管理,真正實現農業設施可交易可流通。要利用好修訂完善的《湄潭縣農業設施登記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理清農業設施產生來源、產權權屬及歸口管理部門。二是健全農業設施產權抵押擔保融資機制。積極對接各家金融機構,提高擔保融資的范圍,積極探索農業設施產權抵押擔保融資的方式、途徑及風險防控措施等。三是建立并規范農業設施評估、交易、處置機制。通過制定出臺農業設施評估、交易、處置管理辦法,探索農業設施登記證審核注銷制度,指導農業設施規范運作。
(三)進一步推進改革實踐成果轉化。要以改革試驗成果為基礎,探索農民與產業發展同進退共成長、多增快富的新路子,主動入位、積極思考,從圍繞創新改革手段、落實機制措施和管好集體資源、盤活集體資產等方面入手,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同時維護好非經營性集體資產,充分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公益職能,建設“生態美環境優、生產美產業強、生活美百姓富”的貴州美麗鄉村。
(作者單位: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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