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的集體經濟股份合作,不是一般意義的市場企業,股份合作改革以后的村民變股東,也并非真正市場意義上的股東,我國的農村集體所有制是全世界非常特殊的一種所有制形態,集體所有是指的村民共同所有,因此農村集體經濟具有封閉性和社區性,表現為,即便股改以后,村民的股份仍然不能夠在社會上流轉,而只能作為分紅的依據。
——近日,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杜鷹在《南方農村報》撰文提出。
深化新一輪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應把準幾個關鍵點。首先,要把準農村土地制度立論基礎的轉折性變化。這包括社會保障制度與承包地保障功能的消長變化,承包戶勞動和資本機會成本提高對“惜地”“養地”傳統的挑戰,農戶分化、代際差異要求明晰“農民利益不受損”的指向性,人口跨集體邊界流動、土地權能跨集體邊界配置對集體經濟組織封閉性的挑戰。其中,“農民利益不受損”是土地制度改革三條底線之一。其次,要把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窗口期。最后,要把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法論。
——近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葉興慶在“2024中國農業發展新年論壇”發言提出。
會議(2023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樹立大農業觀、大食物觀”,就是要打造多功能、多元化和多價值農業產業。這一轉變依賴于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即在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基礎上,通過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實現土地規模化、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服務規模化,促進小農戶與大市場的有效銜接,堅持產業興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精準務實培育鄉村產業,完善聯農帶農機制,實施農民增收促進行動。
——近日,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仇煥廣在《經濟日報》撰文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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