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高額彩禮現象再次成為熱點話題。
3月8日提請審議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依法遏制高額彩禮,讓婚姻始于愛,讓彩禮歸于“禮”。
近年來,一些地方彩禮金額持續走高,很多家庭尤其是農村地區家庭根本難以承受,農村男青年光棍率越來越高。高額彩禮不僅背離了“禮”的初衷,也給對方家庭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給婚姻穩定埋下隱患。對此,中央自2019年起就在一號文件中首次提出對“天價彩禮”的治理,并在今年年初由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實施“彩禮新規”。
全國政協委員、寧夏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法學研究所所長李保平認為,高價彩禮的產生有其現實因素和客觀原因。“當前,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新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外出打工,農村婚戀市場普遍呈現出一種男多女少的狀態,形成了一種結構性失衡。農村女孩數量稀缺,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彩禮上漲。”
此外,一些“婚姻經紀人”“職業媒人”的推波助瀾,也抬高了彩禮價碼。“他們受利益驅動,常年活躍于婚戀市場,在男女兩方都抽成,只恨彩禮不高。”李保平說,這些婚介的慫恿也導致了彩禮金額居高不下,互相攀比更助長了低俗的婚戀觀。
其實,彩禮自古有之,六禮中的“納征”即相當于現在的彩禮。它本是一種傳統婚俗,能夠傳承至今,有其背后的精神寓意。李保平解釋說,彩禮作為一種婚俗禮儀,代表著男方誠心求娶女方的態度以及對女方及其家庭的重視程度,很多家庭也將彩禮作為新家庭的啟動資金。“從古至今,彩禮至少可以發揮三方面作用。比如說,男方下聘禮了,實際上就是向社會宣告兩個人的婚戀關系已經確定了,具有公示性作用。另外,男方為了迎娶女方,付出了一定成本,也會比不花一分錢更加珍惜這段婚姻,有利于維護家庭和諧穩定。最后,在古代,女孩嫁到男方家,成為了男方家的勞動力,彩禮也相當于對女方家庭的一種補償。”
李保平認為,只要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彩禮的存在也未嘗不可。但高價彩禮就是異化了,被賦予了太多物質含義,甚至成為沉重的負擔,這就失去了彩禮的本意。在調研基層治理時他發現,高價彩禮日益成為農村青年成家的“絆腳石”,更催生了婚托、騙婚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僅不利于幸福家庭建設,也不利于基層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必須遏制部分地區天價彩禮,讓彩禮歸于“禮”。有效的應對措施就是從源頭出發,改變高價彩禮產生的“土壤”條件。
首先,政府可搭建公益性信息平臺,為農村青年提供更多交往和婚戀機會,從而減少婚戀市場的不對稱狀況。
其次,要加強鄉村產業發展,尤其是先把縣域經濟發展起來,吸引更多年輕人回鄉工作,尤其是留住更多的女青年在本地打工,間接減輕因人口流動導致的婚戀市場失衡。“只有農村聚集了更多人氣,才能逐漸減輕這種失衡狀態。”
最后,對高價彩禮的標準進行認定,及時出臺調整優化移風易俗的措施,確保這些措施能夠針對性地解決問題。李保平說,由于彩禮還涉及到個人的私生活,很多時候是一人一事一議,每個地方的彩禮都不一樣,不可能全國統一。“我們一般認為只要不影響正常的生產生活,是應該發揮彩禮的功能,讓男方付出一定的金錢,有利于維護婚姻的和諧穩定。但是也要依法遏制高額彩禮,禁止以彩禮為名索取財物,讓婚姻始于愛、彩禮歸于‘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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