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地處福建省最北端,是全國產糧大縣。全縣農業人口35.82萬人,家庭承包耕地面積(農村承包地確權面積)57.02萬畝,土地流轉率達52.28%。近年來,浦城縣通過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和創新工作方式,推進了全縣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促進了農民增收。
主要做法
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浦城縣先后成立了縣、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工作領導小組,縣、鄉、村三級成立了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各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均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有牌子、有人員正常辦公,配備了電腦、打印機等設備;各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制定有“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圖”等規章制度,并在辦公場所上墻公示,方便農民群眾知曉。
強化信息支撐,建立土地流轉數據庫。全縣各鄉(鎮)均建立了鄉(鎮)、村兩級土地流轉信息庫,內容包括農戶土地流轉愿意、流轉土地位置、面積、價格、流轉方式、期限和聯系人等信息資料。2022年,在已有的福農綜合服務平臺增加土地流轉模塊,接入南平市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網,建立起市縣鄉一體土地流轉信息網。在縣、鄉(鎮)政務公開欄或電子顯示屏發布流轉信息,為土地流轉雙方提供信息支持、牽線搭橋。
強化有序規范,制定示范文本和流程。一是規范土地流轉合同格式,提供福建省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示范文本。二是規范土地流轉程序,健全完善土地供給和土地需求流轉程序。三是加強合同備案和鑒證。通過政策法規宣傳,改變以往土地流轉農戶間自主協商、口頭協議、一年一定的無序狀況,保障了農戶的合法利益。
強化制度建設,形成流轉保障機制。近年來,浦城縣先后制定了加快建設縣鄉村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平臺建設、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規范化等方案,出臺建立土地流轉工作制度等多個促進土地流轉的文件,對規范土地流轉起了很好的推動作用。
強化政策扶持,落實激勵獎勵措施。2018年,浦城縣出臺《加快推進糧食產業轉型升級暨糧食產業扶貧行動計劃》,對連片種植水稻達300畝以上的流入方,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達3年以上,且種植推薦品種的給予每畝補助200元。2023年,出臺《進一步加強糧食生產十三條措施》,對當年新增流轉土地種植水稻200畝以上的流入方,每畝補助200元(分三年補助),近幾年累計發放補助資金400萬元。拿出“真金白銀”鼓勵土地流轉,推動適度規模種植。截至2023年12月,全縣土地經營權流轉面積在30畝以上的有26.13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7.65%,生產經營向規模化方向發展。
強化基礎設施,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2023年,浦城縣投資13440萬元,建設高標準農田5.6萬畝。如今,全縣已建成高標準農田43.06萬畝,約占全縣耕地面積的80%。通過農田基礎設施的完善,農民“種好田、多種田”的熱情被激發,積極主動參與土地流轉。一些原來生產條件較差,基本無人問津、面臨拋荒的耕地,現在成了“搶手貨”,加快了土地流轉的步伐。
成效及啟示
土地流轉經營的規模化,便于機械化和優質稻的科研推廣。2021年,福建省農科院在浦城縣試點再生稻,帶動周邊農戶種植再生稻1000多畝。而再生稻的推廣,又促進了工廠化育秧、機插機收和自動烘干,實現水稻全程機械化,2023年浦城縣水稻服務主體全程機械化面積達31.5萬畝次。
目前,浦城縣在推進土地規模經營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主體的紐帶和主體作用得到有效發揮,并逐步實現土地流轉與適度規模經營、農業機械化、科技化融合發展。主要有以下幾點啟示。
遵循自愿原則。浦城縣土地流轉嚴格遵循自愿原則,一些家庭農場、合作社成員流轉土地均由其自己與農戶協商,鄉(鎮)、村組織無強制性要求,流轉給誰、流轉費多少,全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決定。因此雖然流轉率高,但流轉糾紛卻極少。
做好宣傳扶持。縣鄉兩級政府、村級組織在流轉中的角色是“引路人”,因地制宜出臺政策扶持措施,發布信息、引導辦理手續,促進規范流轉,而無過多的人為干預。
堅持政策導向。流轉土地必須農地農用。浦城縣在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前提下,開展適度規模經營,提升了糧食生產的規模化、集約化和機械化水平。有效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糧食的種植面積和產量得到了切實保障。
(作者單位:福建省浦城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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