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簡稱“香港食安中心”)11月1日公布江蘇兩家企業的大閘蟹二惡英超標。江蘇省有關部門回應稱,對涉事兩家企業的全部大閘蟹禁止進入市場銷售,并組成聯合調查組調查溯源。
此事曝出后,有網民甚至認為“市面上大閘蟹以至水產品,都不能吃了”。專家表示輕視其危害或過分恐懼都是片面的。面對污染,不要談毒色變,而應科學對待。只有科學認識,才能找到更好的控制措施,防患于未然。
是否有害健康?
——尚未超過安全線,但風險不容忽視
據了解,本次涉事的兩家企業分別為吳江萬頃太湖蟹養殖有限公司,供港大閘蟹量3.8噸;江蘇太湖水產有限公司,2016年度供貨210噸。據香港食安中心的最新回復,大部分涉事大閘蟹已低價出售。截至11月3日,進口商共回收約800公斤大閘蟹。另已將六個樣本交予政府化驗所進行測試。
專家介紹,二惡英是一組對環境具有持久性污染力的化學物質,也是一類劇毒物質,可導致生殖和發育問題,損害免疫系統,干擾激素。它既可以從天然途徑釋出,亦會透過工業活動以副產品的形式產生,例如在冶煉金屬、制模或燃燒含氯的有機化學品(如塑膠)時,均會產生。由于其是脂溶性的,不易分解,因此多積聚在脂肪組織,并于食物鏈內積聚。
香港限定每克食物樣本的二惡英和二惡英樣多氯聯苯總含量不可超過六點五皮克毒性當量(濕重計)。此次香港通報的超限大閘蟹樣本,被檢出二惡英和二惡英樣多氯聯苯含量為每克食物11.7和40.3皮克毒性當量,超出了上述限量。
這是否就代表吃了這些大閘蟹一定會損害健康呢?食品安全科普作家阮光鋒認為,并不一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安全參考值(即暫定每月可容忍攝入量)為每月每公斤體重70皮克毒性當量,而且是終生每個月都超過這個量才會有害。測算發現,一個體重60公斤的正常人,大約每個月要吃14只螃蟹(每只四兩重計)才可能超過。“大閘蟹是應季商品,不用過分擔心。”
不過專家表示,隨著我國居民飲食結構的變化,二惡英在體內的累積問題不應被忽視。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馬建民和黃韜課題組的研究結果發現,雖然我國居民的動物源食品的平均攝入量仍低于西方國家,但由于我國二惡英的環境水平增長較快,由此產生的我國居民的二惡英風險不容忽視。
為何出現超限?
——懷疑環境積累、飼料帶入兩大因素
專家表示,由于在環境中濃度較低,正常情況下攝入二惡英對人體造成突發急性影響的可能性幾乎沒有。迄今為止,還沒有人類因二惡英類中毒致死報告,也沒有人類確定因二惡英類暴露致癌的報告。
針對此次超限,目前污染源還很難確定。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環境化學與生態毒理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常務副主任鄭明輝認為,一般污染有兩種可能性:其一是可能來自水體環境本身,水體、顆粒物、水草通過食物鏈傳導,慢慢富集到大閘蟹體內。此前,紐約市衛生局就根據當地污染物監測數據,對當地特定水域中的野生魚、蝦、蟹提出食用限制建議,其中也提到螃蟹的腺體(包括蟹膏和蟹黃),但并不包括養殖魚類。
其二是可能來自于人工養殖飼料。由于螃蟹的生命周期很短,所以來自飼料的可能性也比較大。從全球范圍來看,飼料遇二惡英污染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防范二惡英是源頭控制,不能高劑量暴露,想要‘零暴露’在這個星球上不現實。”鄭明輝表示,我國二惡英類排放源量多面廣,污染源排放的二惡英在環境介質中不斷積累且濃度上升。
鄭明輝認為,我國二惡英減排應遵循全過程控制、協同控制、技術先進性、技術適用性原則。既要從源頭削減、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全過程控制二惡英生成和排放,還要充分發揮二惡英污染防治與常規污染物削減控制的協同性,將其與節能減排、推行清潔生產、淘汰落后產能等統籌推進。
標準是否缺失?
——已有檢測方法,尚無限量標準
根據江蘇檢驗檢疫局的通報,今年以來對2家涉事企業曾開展23批次47個檢測項目335項次檢測,檢測結果均為合格,符合香港的檢驗檢疫要求。
但這并不表明,相關部門在對大閘蟹的提前監控中,包括了對二惡英的檢測。事實上,筆者采訪了解到,雖然我國已經建立起了二惡英的檢測方法和規程標準,即GB5009.205-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二惡英及其類似物毒性當量的測定》,但并未制定二惡英在食品、飼料中的限量標準。
“如果要制定食品中的限量標準,要考慮操作層面的挑戰。二惡英的檢測費用相對較高,如果泛泛地在食品中設立了標準,很可能導致錢都放在檢測費上,也不一定產生最優效用。”鄭明輝說。
專家認為,關鍵還是要加強源頭污染的控制和有害地的篩查。相關部門已針對我國二惡英排放源進行了清單式的研究,并就鋼鐵生產、有色金屬冶煉、廢棄物焚燒等污染源進行源頭治理。
在國內提供二惡英檢測的SGS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農產食品部技術經理張紅梅介紹,目前歐盟、中國臺灣等多地區都就飼料,以及魚和魚類相關產品二惡英制定了限量標準,公司每年都會接到不少出口企業的檢測需求。對飼料的限量要求應盡快提上日程,這是從源頭控制風險的一個方面。
(稿件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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