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農業的作用有目共睹,它不僅可以對農業生產起到促進作用,而且可以帶給廣大農民看得見摸得到的實惠。然而這種在國外農業發達國家和地區盛行的模式在中國卻遭遇了叫好不叫座的尷尬境遇,盡管從中央到地方都積極呼吁推行這種先進的農業模式,甚至在2012年“大力發展訂單農業”一度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但是從上世紀90年代到今天20多年的時間里,它并沒有取得大踏步的發展。
誠信缺失導致的單方面毀約讓訂單農業的基礎搖搖欲墜,而縱觀被曝光的訂單農業違約事件中,農民較之于訂單企業更容易毀約。緣何誠實守信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遭受著嚴峻的沖擊和考驗?緣何勤勞善良、本分老實的農民兄弟在一紙契約面前成了棄義逐利之人?究其根本,守信成本高而失信成本低是訂單農業毀約頻發的主因。如新聞中分析的那般,強制農民履約成本太高、征信問題出現后的貸款及購票等限制措施于農民而言又如形同虛設,對其起不到任何的警示和約束作用。
然而,訂單農業的誠信危機并非無解,“抱團訂單”不失為一個有益嘗試。“抱團訂單”即農業合作社集體訂單,聚少成多,化零為整,是一種更具含金量和說服力的訂單。以前,農民之所以在訂單農業問題屢屢單方面違約,是因為違約的經濟成本、法律成本、道德成本都不足以令其產生敬畏之心,違約給其帶來的負面影響可以說是微乎其微。但是一旦走上“抱團訂單”的路子,那么情況便有很大不同。
“抱團訂單”是塊寶,農民和訂單企業都歡迎。這些年在對待訂單農業問題上,農民不愿簽約或者不愿履約與對訂單企業的信任度也有一定關系。較之于訂單企業而言,農民更愿意相信農業合作社,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鄉里鄉親肯定不會坑自己,況且集體訂單可以集體議價,在爭取相對較高回收價格方面享有更大主動權。而作為訂單企業來講,也更愿意和“抱團訂單”的農業合作社建立關系,這樣既可以避免分散簽訂的人力成本浪費,又可通過合作社對農產品種植技術和生產環節進行質量把控,最為關鍵的是在毀約維權時可以不用直接面對分散的農戶。
“抱團訂單”在帶給農民實惠的同時,也對大家的誠實守信意識提出了更高要求。農業合作社中任何一個農戶的違約將不單是他一個人的事情,因為他的利益已同合作社其他成員牢牢捆綁在一起,他的聲譽也是合作社聲譽的一部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假使某一成員一時僥幸心理占了上風,那么其他成員為了維護合作社集體的共同利益也絕不會對這種行為置之不理,如果他一意孤行,必將遭到集體的譴責和舍棄。
當然,僅有訂單企業和農戶還是唱不好訂單農業這場大戲的。政府、農業合作社、非政府的公共機構等都應是訂單農業的參與主體,否則“抱團訂單”的推行之路走得將不會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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