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不是一個農業大國,但絕對是一個農業強國。丹麥素有“歐洲食櫥”美譽,是世界上城鄉差別最小的國家之一,是全球公認的農業問題解決得最好的國家之一。丹麥農業勞動生產率處于世界領先水平。
多年來,丹麥66%以上的糧食、黃油、豬肉、牛肉等農產品出口到世界170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出口到歐盟的農產品占60%,故此丹麥有“歐洲食櫥”之稱。
豬肉出口世界第一
早在1998年,丹麥人均肉類占有量達到了417公斤,已經成為世界第一。長期以來,丹麥是世界上重要的豬肉出口國之一,瘦肉型良種豬——長白豬(蘭德瑞斯)是丹麥的國寶。丹麥每年3000萬頭生豬的出口量,約占世界年出口豬肉量的25%。
人均谷物占有量居世界首位
丹麥是歐洲最大的糧食生產國之一。早在20年前,丹麥的谷物人均占有量達到了1766公斤,高居世界首位。在丹麥的農作物中,谷類占了一半以上,小麥、大麥和黑麥是種植最廣泛的品種。三分之二的產品被用來作為動物的飼料,飼料生產基本實現自給自足。除此之外,丹麥重要的農作物還包括油籽、油菜、甜菜、馬鈴薯、種子和草等。
勞動生產率處于世界領先水平
丹麥大約有6.7萬個家庭農場,家庭農場平均擁有40公頃土地,87%的農場不雇傭幫手,主要依靠家庭內部勞力,這些農場都是私人經營。在丹麥總共500多萬人口當中,從事初級農業生產的人口只有4%,每個人均可供養225人的生活和消費。耕種的土地面積占國土總面積的63%。丹麥的農業勞動者約占世界農業勞動者總數的萬分之0.9,但生產的肉類占世界的萬分之92,谷物占世界的萬分之45.3,農業勞動生產率處于世界領先水平。
根據丹麥農業部規定,農場主不得向自己的子女無償贈送或遺贈農場。一個青年農民要想有一塊屬于自己的農場,必須首先積累一定的資金,或通過從抵押信貸社和銀行得到貸款,然后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去購買農場。
在丹麥,為青年農民開設的抵押信貸機構為他們提供以土地為抵押的大額貸款,而抵押的土地就是自己父母已經營的土地。如果到期還不能交付利息或償還本金,抵押信貸社將接管整個農場。
按照丹麥法律,抵押信貸機構允許的貸款量只能相當于農場總價值的70%,只承擔最小風險。相反,給農民發放貸款的其他銀行則往往有較高風險。實際上,這種途徑往往可以緩解農場的資金短缺問題,給農場注入持續經營的新資金。
丹麥沒有像中國那樣的“農民”,都是清一色的“農業工人”,其農業經營的專業化很有特色。
世界上最大的牧草種子出口國
丹麥農業以發達的種子業(特別是牧草種子)而馳名全球,種子生產在丹麥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丹麥種子的面積占農田的3.3%,種子的產值占種植業的6%?7%;現在丹麥是世界上最大的牧草種子生產國之一,也是最大的出口國,在國際市場上享有很高的聲譽。丹麥建有歐洲最大的干草粉廠,也有大量出口。
機械化程度很高
丹麥的農業機械化主要發生在二次大戰以后,與此同時,實現了種植業為主向畜牧業為主的重大轉變,標志著丹麥農業結構實現了現代化;經過幾十年的進一步發展,丹麥農田耕作全面實現機械化,畜牧業實現了機械化和自動化;農業機械化的迅速發展,大大提高了農業勞動生產率;丹麥的工農業互相促進,農用工業的發展解放了大量農業勞動力,而工業又從發達的農牧業獲得大量優質原料,使農產品加工業成為國家發展最早的部門。
農產品不愁銷路
丹麥農產品出售由農民自己成立的農業協作社負責,每個農場主都是農業協作社的成員,農場主把他全部的產品提供給協作社建立的商業公司,而且公司不能拒收,農場主專管生產,商業公司管銷售。為了防止協作社購買產品時壓價,協作社內部通過選舉或投票選擇供貨者,這就保證了大供貨商在協作社內有足夠的影響。
丹麥實行土地私有化后,政府將適用于農業的資金直接用于貼補農民的生產,鼓勵農民自己發展自己,不依靠政府,因此,政府免去了設立層層管理的機構需要,減少了中間環節和各種制約因素。農民為了自身經濟利益和技術支持的需求,逐漸形成了不同形式的互助協作體,由最初的家庭合作逐漸合并、發展成為全國行業性質的合作社,如養豬及豬肉行業、養牛及乳制品行業、養貂及裘皮行業等都形成了覆蓋全國的行業合作社。
丹麥農業組織的最高機構為“丹麥農業理事會”,農業理事會不是政府組織,而是一個民間機構,是農民政治、經濟利益的代言人,其目標是為農民創造最佳的經濟環境,使農民得到最大利益的回報。主要體現在參與政府制定與農業相關的政策、立法、對外談判,參與歐盟的有關政策和對策事務,制定農產品和食品出口戰略,拓展國內外市場,真正代表農民的政治和經濟利益,在政府、議會中有一定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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