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以來就是農業大國,因此中國的農產品出口歷史悠久且在出口貿易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甚至主要的貿易路線也被冠以農產品的名字,比如著名的“絲綢之路”和“茶馬古道”。近年來,農產品出口以其特有的優勢,在帶動農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推進農業產業發展、加速農業現代化建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對解決“三農”問題意義重大。
國內外成熟的研究指出,農產品出口的數額主要受經濟規模、人口規模、兩國之間的地理距離的影響。其中,出口國的經濟規模和人口規模決定了農產品的生產能力,目標國的經濟規模和人口規模決定了對方對農產品的需求數量,這共同決定了農產品的供給和需求,也是構成市場的兩個基本要素;兩國之間的地理距離則決定了貿易的成本,即地理距離越近,出口國的貿易優勢就越大。
當我們尋找出口的目標國時,我們自然而然想到華夏文明自古以來的鄰居們:亞洲諸國,尤其是東亞和東南亞諸國。而顯而易見的是各國在政治、經濟、歷史、文化上存在著巨大差異,這使得亞洲整體難以有統一的合作安排。并且農產品一直是國際貿易摩擦的高發領域,也是世界貿易組織談判中的一個難點,尤其在金融危機爆發后,貿易保護主義重新抬頭,不少國家相繼有針對性地出臺各種關稅及非關稅壁壘措施以限制農產品的進口,嚴重阻礙了中國農產品出口貿易的發展。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RCEP,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應運而生,這項貿易協定于2011年由東盟十國規劃起草,2012年東盟十國與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印度的領導人共同發布《啟動<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談判的聯合聲明》,正式啟動這一覆蓋16個國家的自貿區建設進程。這即將簽署的RCEP協定,對中國農產品出口有哪些影響,中國農產品在哪些國家存在巨大的貿易潛力可以通過協定進一步激發……這些問題需要被認真對待和研究。
對農產品出口的影響因素
中國經濟規模的影響——服務國內,動力不足:一方面,隨著中國的經濟水平持續增長居民的消費水平和結構得到提升和改善,居民對農產品提出了更多和更新的需求,中國經濟規模的提升主要作用于國內市場;另一方面,中國農業生產近年來發生了結構性轉變和作業方式調整——農產品生產開始向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生產轉變,而對新技術的掌握尚不熟練導致農產品生產增速放緩,因此也導致出口增長動力不足。這兩方面原因導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每增長1%,對目標國農產品出口的數額反而會減少約2.02%。
目標國經濟規模的影響——正向促進,幅度較小:目標國的經濟規模會促進對中國農產品的需求,但是實際影響較小,根據數據分析,目標國國內生產總值GDP每增長1%,中國對其的農產品出口額顯著增長約為0.25%,但這仍能說明中國的農產品出口量受目標國的經濟總量的正向影響。
中國人口規模的影響——正向作用,相關性不大:中國人口每增長1%,出口額增長約35.40%。但農產品產量大幅增長和人口增長相關性并不大,這是由于我國農業現代化進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農產品的生產能力得到提升,相比于勞動力,中國農業更依賴物質生產資料的投入和技術進步。
目標國人口規模的影響——優化生產,減少進口:目標國人口增長具有雙重作用,一方面,同中國一樣,人口增加伴隨著國內分工深化增加了其國內農產品的生產能力,減少了農產品進口需求;另一方面,人口增加也會創造需求,從而增加農產品的進口需求。兩方面相反效應互抵后,其人口每增長1%,我國出口額減少約0.24%。
兩國間的距離的影響——成本考量,產生阻礙:距離每提高1%,將會使得中國農產品出口份額將會下降1.26%,距離在雙邊貿易中確實是“阻抗因子”,空間距離越大則運輸成本越高,信息交流越困難,也可能使兩國間文化差異越大,限制了相互之間的貿易往來。
是否在APEC體系的影響——文化差異,協定難平:本文同時考慮了中國與RCEP框架下國家是否同處于已有的APEC體系,結果發現這一因素影響并不顯著,說明這種廣泛的多邊貿易協定制度安排對農產品貿易起到的促進作用并不大。亞洲區域經濟的一體化進程由于各國在政治、經濟、歷史、文化上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并不能通過這樣的貿易協定輕易促進。
中國農產品出口貿易潛力
基于2018年中國農產品出口實際數量和依據相應模型對2018年中國農產品出口的理論最大數量進行測算和比較,我們得到了以下分類結果:
一種是潛力有待開拓型國家,即實際農產品出口額占理論農產品出口最大額的比值為 80%—120%,中國對這些國家的農產品出口潛力基本上得到了充分發揮,擴大空間需要我國進一步提升我國出口農產品的質量來獲得市場優勢,包括日本(82%)、印度尼西亞(93%)和越南(91%)。與這些類型的貿易伙伴進一步發展貿易關系,主要是借鑒潛力再造的發展思路,著重分析其國內農產品市場的需求,精準識別并且對應作出改進和調整,同時注意開拓促進貿易發展的其他因素,在文化等方面加深交流,創造和諧的貿易交流氛圍,使得貿易得到充分發展。
另一種是貿易不足型,即實際農產品出口額占理論農產品出口最大額的比值低于80%。可以看到在RCEP框架中這類國家占比較多,代表中國對這部分國家的農產品出口仍有著非常大的擴大潛力,包括澳大利亞(45%)、新西蘭(13%)、印度(11%)、文萊(0%)、柬埔寨(2%)、老撾(1%)、馬來西亞(66%)、緬甸(17%)、菲律賓(44%)、新加坡(16%)和泰國(69%)。一般造成這種嚴重“貿易不足”的原因是與這類國家之間存在較嚴重的貿易壁壘,與之進一步發展貿易關系主要是制定優惠的區域貿易制度安排,排除貿易壁壘,這也是RCEP未來的主要作用之一,因此中國在RCEP簽訂后可獲得巨大的農產品出口提升空間。
一般來講研究中還有一個類型——貿易過度型,即實際農產品出口額占理論農產品出口最大額的比值大于120%。RCEP框架下的國家中并沒有出現貿易過度型國家。
基于對 2011—2018 年中國對RCEP內國家和地區的農產品出口數據,運用模型分析中國農產品出口貿易引力的影響因素,然后進一步對貿易潛力進行測算,我們可以得到如下結論:
第一,中國對RCEP框架內國家和地區的農產品出口額主要受經濟規模、人口規模、兩國首府之間的直線距離的影響,。
第二,中國對RCEP框架內國家的農產品出口存在著明顯的貿易不足,貿易待開發潛力巨大,因此RCEP的簽訂對中國農產品出口應該會有著顯著的促進作用,其具體作用可能體現在排除貿易壁壘方面。
(作者單位:全國農業展覽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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