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農業農村部召開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工作部署視頻會議,全面部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
合格證
是上市農產品的身份證
是生產者的承諾書
是質量安全的新名片
什么是食用農產品合格證?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有哪些內容?
試行范圍
試行范圍
◆試行區域:全國范圍
◆試行主體: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列入試行范圍,其農產品上市時要出具合格證。鼓勵小農戶參與試行。
◆試行品類:蔬菜、水果、畜禽、禽蛋、養殖水產品。
◆農業農村部門將合格證制度試行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爭取將所需經費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財政預算,定期組織開展合格證制度宣講和業務培訓。
◆合格證試行工作將作為重點內容納入食品安全考核評議、省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農業農村部延伸績效考核。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是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嚴格執行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對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自行開具并出具的質量安全合格承諾證。
內容除了標明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重量)、種植養殖生產者信息、開具日期外,必須對消費者作出承諾聲明,內容包括,種植養殖生產者承諾不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及非法添加物,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等。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于康震表示,全國聚焦重點品種、重點主體和重點問題,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取得明顯成果。同時各地要因地制宜、開拓創新,探索行之有效的推進辦法。嚴格執法監管,開展網格化管理,嚴厲打擊虛假開證、冒用他人名義等行為,嚴防不合格農產品進入市場。
食用農產品進入集中交易市場,銷售者應當提供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復印件,提供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無法提供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復印件的,不得入場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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