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2020年農業品牌建設實踐,農業農村部舉辦的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首次舉辦企業品牌推介專場,可能并不十分起眼,卻有著深遠的意義。
眾所周知,農業品牌包括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在近日舉辦的2021中國農業品牌政策研討會上,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司長唐珂解讀《中國農業品牌發展報告(2021)》時明確指出,目前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推動有力,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建設相對滯后,三者發展并不均衡,農業品牌發展協同性有待加強。研討會上,“如何培育企業品牌”也同“如何培育區域公用品牌”一起,成為與會專家熱議的主題。事實上,與過去側重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不同,各界也正在明顯加大對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培育的關注。
目前,我國已經累計認定綠色、有機、地理標志產品超過4萬個,但深入人心的企業品牌并不多。有專家學者直言,從農業品牌建設總體來看,我國還處于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資源的梳理和培育階段,盡管為企業品牌的培育積累了厚實的基礎,但離企業品牌蓬勃生長的春天尚有距離。
從各地農業發展的實踐來看,盡管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為農業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礎,但品牌價值最終還是要通過市場主體在市場競爭中來實現。只有培育打造好企業品牌、產品品牌,才能真正把品牌建設的成果落地,轉化為市場優勢和經濟優勢。
企業是農業市場主體的關鍵,而民營企業又是企業中的關鍵。目前,我國近70%的發明專利、80%的新產品開發、60%以上的GDP、90%的新增城鎮就業,是由民營企業貢獻和實現的。民營企業是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最活躍的要素。全國近10萬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中,多半是民營企業。他們在農業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生力軍作用。顯然,只有積極引導扶持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參與農業品牌建設,才能激發出農業品牌建設內在的活力。
為此,為市場主體參與農業品牌建設創造良好的客觀環境和條件勢在必行。一是要針對農業品牌建設發展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結合實際,制定切實管用的政策,給予必要的引導和支持。二是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機制,靈活有效開展品牌監管,加強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營造適合品牌成長的市場環境、法治環境。三是要強化政府部門的聯動效應,統籌銜接好各相關部門有關方面的資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品牌農業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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