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經濟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的青海省海東市化隆回族自治縣,在化隆人成功經營拉面館的示范帶動作用下,青海各族群眾先后在北京、上海、大連、天津、杭州等全國80多個大中城市經營拉面館。青海省委、省政府把“拉面經濟”作為青海東部貧困地區脫貧致富的有效途徑加以扶持,推動其健康持續發展。
拉面經濟作為群眾首創、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產業,已形成原料供應、物流、餐飲、技能培訓等為一體的產業鏈。在新時代,我國進入各民族跨區域大流動活躍期,民族工作對象正在從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常住人口向城市等散居地區流動少數民族擴展。青海省約有20萬少數民族務工人員在外從事拉面餐飲經營活動,絕大部分是回族、撒拉族群眾。未來,小小拉面館將承載青海的宣傳窗口、勞務輸出的載體和土特產展銷窗口的重要功能,進一步拉動青海經濟發展。
“拉面經濟”發展及少數民族務工人員服務管理情況
從上世紀80年代起,青海省一批少數民族群眾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走出大山,發揮開拉面館的特長,在全國各大城市發展“拉面經濟”。據不完全統計,青海省務工群眾開辦的拉面店覆蓋我國各省市區,約3.12萬家,分布在全國280多個城市,從業人員18.58萬人,年經營性收入約180億元,利潤45億元,工資性收入53.22億元。從業人員中90%以上是回族、撒拉族群眾,以化隆、循化兩縣居多,化隆籍占到一半。從業人員主要來自西寧市、海東市、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等地,其中,海東約2.57萬家,16.7萬人;西寧市3156家,1.5萬人;黃南州505家,1440人;海南州609家,1527人;海北州740家,2240人。
黨的十八大以來,流出地、流入地省市認真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全國城市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平等對待、一視同仁,保障權益、尊重差異,促進交往、推動融合,以人為本、依法管理,使“拉面經濟”青海籍少數民族務工人員服務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同時,務工群眾依法誠信文明經營意識不斷增強,對社會的融合性和當地群眾認可度不斷提高。通過多年工作成效積累、堅持不懈地教育引導和務工群眾的磨合適應,涉及青海“拉面經濟”少數民族務工人員的矛盾糾紛逐年減少,總體上保持了和諧穩定,與城市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諧發展。
(一)流出地省市主動建立協作機制,跟進服務管理
青海省委、省政府把發展“拉面經濟”作為青海省脫貧攻堅的重要途徑,采取一列措施加快產業發展,并在全省民族工作、扶貧工作、“拉面經濟”工作會議上,對流出少數民族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作進行重點部署,有關地區和部門認真落實、積極作為,使“拉面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
建立跨區域協作機制。青海積極履行流出地民族部門職責,與18個省市簽訂了《少數民族流動人口跨區域服務管理協作協議》,加強信息溝通、宣傳教育、協助處置矛盾糾紛方面的協作。海東市和化隆、循化等縣民宗部門也與內地有關市縣建立了協作機制,內地有關省市縣也經常專程來青海省協調對接,流出地、流入地省市溝通聯系、協調合作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協調領域不斷擴大,作用發揮更加凸顯。
設立派駐勞務管理工作站。海東市在省外務工人員相對集中的城市設立勞務管理機構,派駐專職工作人員,強化了對務工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共在外設立勞務管理機構90個,派駐工作人員128人,通過積極協調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協助辦理證照、解決子女入學難問題,妥善處置矛盾糾紛等,促進了“拉面經濟”健康發展,得到了務工群眾、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信任和好評。
加強外出前培訓教育。將政策法律知識培訓納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中,教育引導從業人員遵守當地城市法律法規,服從城市管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自覺融入當地社會。省伊斯蘭教協會在開齋節、古爾邦節前夕,向全體務工人員發出倡議書,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從宗教教義角度引導其守法誠信經營,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流入地省市積極接納包容,提供優惠公共服務
流入地城市黨委政府積極營造開放、包容、接納的城市環境,引導全社會、各部門共同做好少數民族服務管理工作。如廣東省委領導指出,廣東歡迎少數民族群眾來粵創業發展,把外來各民族同胞當成廣東人同樣對待,給予熱情關懷,真誠提供幫助和服務,引導少數民族外來人口更好地融入廣東,更好地在廣東發展。
提供優惠公共服務。流入地以城市民族工作為平臺,推動公共服務覆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幫助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各城市降低拉面經營準入門檻,對環保、場所面積一時不達標的,給予一定的整改時限,允許先經營、再提高。同時減免相關稅費,簡化辦證手續,為拉面務工人員辦理證照開辟綠色通道。流入地城市民宗部門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盡力幫助解決務工人員各種困難。
納入當地社會管理。各城市將少數民族務工人員服務管理納入網格化社會管理體系,作為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的重要內容,不斷提高工作的精細化程度。如廣州市組建拉面聯絡員隊伍,定期召開會議,收集分析信息和動態。將拉面店納入城市“干凈、整潔、平安、有序”創建和民族團結創建活動中,對在創建活動中成績突出的人員,聯合流出地政府授牌表彰。注重培養拉面務工人員優秀代表人士,發揮其模范帶頭作用。.
幫扶解困促進融入。各城市積極為少數民族務工人員排憂解難,解決其經營和生活方面的困難。如廣州、深圳等市新建清真屠宰場,規劃建設回民公墓,解決了務工群眾“人口、入寺、入土”特殊需求。廣州市黃埔區領導帶頭開展“吃一碗拉面、拉一次家常、交一個朋友”活動,走訪慰問拉面經營戶,了解困難和訴求。組織青海拉面務工人員開展消防演練,通過社區民族之家平臺,加強聯誼互動,促進務工人員融入當地城市。
(三)少數民族務工群眾主動融入城市生活
流出地、流入地省市黨委政府堅持“軟引導”和“硬約束”并重,在教育引導、關心幫助的同時,堅持不懈地強化依法管理,少數民族務工群眾也不斷地自我調適、轉變思想觀念,提升自身素質,主動適應和融入了城市。
增強了守法誠信經營理念。隨著城市品位不斷提升,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普及,守法誠信文明經營作為普遍的價值觀,也逐漸被絕大多數少數民族務工群眾所接受。與創業初期相比,拉面經營行為有所改變和提高,能夠積極申辦相關證照,配合執法部門進行整改,遇事能夠主動與當地政府部門聯系,通過合法渠道反映問題、表達訴求,自覺地在當地政府領導和幫助下經營發展。
普遍樹立感恩回報意識。很多拉面店主表示,在外地創業10余年,自己脫了貧、致了富,要感謝黨的好政策,感謝當地和家鄉各級政府幫助支持。普遍樹立了感恩回報意識,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參與公益事業,在獻愛心、捐款捐物、扶危解困等方面表現積極,體現了致富思源,不忘回饋社會的責任和擔當。
涌現出一批道德模范。近年來,在青海省少數民族務工群體中發生了很多充滿正能量、感動人心的好人好事。如化隆回族群眾馬牙古拜拾金不昧,馬吾買日為環衛工人免費供餐等善行義舉,體現了滿滿的正能量,先后獲得了“中國好人”“全國最美家庭”“海南省誠實守信模范”“最美青海人”等多項榮譽稱號。在天津濱海新區爆炸、深圳山體滑坡事故中,青海拉面人免費向救災人員和受災群眾提供愛心拉面、礦泉水等事跡也得到人們廣泛稱贊。
融入意識逐漸提升。青海省在外務工少數民族群眾經歷了“從流入到適應,從適應到融入”的過程,自覺在就業創業、語言文化、社會交往等方面進行自我調適,力求適應所處環境,積極融入當地社會。一些較為成功的拉面人,已將戶口遷到當地城市,購房定居,其子女在當地就學就業,成為名副其實的“當地人”。務工群眾積極參與當地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主動與其他民族交流互動,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逐漸增強。
“拉面經濟”發展及務工少數民族服務管理取得的成效
30多年的實踐證明,“拉面經濟”已成為青海省貧困群眾的脫貧經濟和富民產業,在轉移就業、保護生態、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民族團結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積極作用,已成為青海民族地區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方式。主要成效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增加了群眾收入,實現了脫真貧、真脫貧。海東市是國家六盤山片區扶貧攻堅重點地區,6個縣(區)中5個是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海東“拉面經濟”創造的收入占到全市勞務總收入的57%。化隆、循化兩縣“拉面經濟”從業人員占兩縣農村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拉面經濟”收入占到兩縣農民人均純收入的40%以上。目前,海東市已有1.28萬戶、約7.26萬貧困人口通過“拉面經濟”脫貧,占各縣(區)近10年脫貧人數19.6萬人的37.1%,特別是化隆縣累計脫貧的13萬人中有9萬人是通過從事拉面餐飲脫貧的。2017年,海東市貧困戶開辦拉面店113家,從業人員3876人,經營性收入7895萬元,實現利潤2086萬元。“拉面經濟”助推扶貧攻堅不僅成效十分明顯,而且長久持續,實現了脫真貧、真脫貧。
第二,轉變了思想觀念,助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務工少數民族群眾“走出山門、跳出農門、跨進城門”后開闊了視野、增長了見識,思想觀念發生深刻變化,摒棄了保守、落后、狹隘觀念,接受了城市現代文明和新發展理念,逐步樹立了市場經濟意識、法治意識、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意識,勤勞致富的能動性被極大地調動起來,實現了扶貧與扶志、扶智相結合。同時,城市的包容性、開放性,經濟形態和產業的多樣性,為其實現更大發展提供了廣闊舞臺,有力地助推青海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第三,保護了生態環境,維護了縣域社會穩定。“拉面經濟”及相關產業發展,使近20萬最難就業的農牧民被輸出轉移就業,減輕了生態環境壓力,促進了退耕還林、退牧還草順利實施,留住了綠水青山。同時,因“拉面經濟”發展,化隆縣摘掉了槍患縣的帽子,昔日因貧困制販槍支的“化隆造”,變成了今日致富的“化隆灶”,人們對化隆縣的認識發生了根本變化。2009年化隆縣被人社部確定為全國勞務輸出示范縣。近期,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將青海“拉面經濟”作為推動農民工就業創業先進經驗的首條經驗,向全國推廣。
第四,享受了優質教育資源,新生代的融入觀更強。轉變觀念的務工少數民族群眾,對其子女上學極為重視,期望在城市享受優質教育資源。很多務工少數民族子女在內地就學后回青海原籍高考,取得很好成績,如循化縣2016、2017連續兩年的高考狀元均是撒拉族務工人員子女。目前,新生代少數民族人口逐漸成為流動少數民族人口主體,他們文化程度更高,更愿意在城市創業就業、實現人生目標。他們與不同民族成員通婚,融入城市,扎根城市,使民族分布格局發生永久性變化,民族團結的基礎更加牢靠。
第五,促進了民族交融,培育了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拉面經濟”打破了地區和民族間的壁壘,近20萬少數民族務工群眾整體融入城市,與當地大中城市各民族在長期的生活和互動中,進行著直接地交往交流交融,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下,增加了彼此間的尊重信任,促進了互學互鑒、互助合作,務工群眾的公民意識顯著增強,宗教信仰更加理性,在城市交知心朋友、做和睦鄰居、結美滿姻緣的事例很多,真實地展現了互敬互助、團結和諧、“誰也離不開誰”的生動畫面,對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實現“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具有現實意義。
發展青海省“拉面經濟”及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作實踐的啟示
一是“拉面經濟”是青海省實現脫貧致富,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雙贏經濟”。“拉面經濟”助推脫貧致富效果明顯,按照青海省發展規劃,“拉面經濟”還將繼續擴面提標,將會有更多的少數民族群眾融入內地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廣度將進一步提升。我們要站在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高度,站在實現青海省“四個轉變”,建設民族團結進步大省的高度,切實做好少數民族務工群眾服務管理工作,做大做強“拉面經濟”產業。
二是發展“拉面經濟”應當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群眾主體、龍頭帶動相結合的發展模式。目前餐飲業正在向高品質、連鎖化方向發展,只有順應市場潮流,從政策支持、金融扶持方面加強引導,發揮群眾主體作用,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和規范店、示范店的引領效應,在競爭中培育壯大優質品牌,因勢利導地引導群眾提檔升級,“拉面經濟”才能在新時代實現新發展、取得新成就、創造新業績。
三是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必須糾正“兩個主義”“一個現象”的錯誤認識和做法。當前,針對流動少數民族人員的“關門主義”“放任主義”和處理矛盾糾紛時“花錢買平安”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關門主義”是一種歧視行為,“放任主義”是一種玩忽職守,“花錢買平安”則助長了違法行為。只有堅決糾正這些錯誤認識和做法,切實擔負起責任,履行好職責,把法律面前各民族公民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落到實處,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務管理工作。
四是建立完善流出地、流入地省市兩頭對接機制,是做好服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少數民族務工人員進城后,對城市管理和生活方式存在一些不適應,急需教育、引導和幫助。同時,交往交流中的摩擦和磕磕碰碰不可避免,矛盾糾紛時有發生,需要及時化解、妥善處置,只有加強流出地、流入地省市兩頭對接,提升協作層次和水平,實現雙向服務、雙向管理,才能幫助他們融入城市,在城市安居樂業。
五是城市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臺,做好民族工作必須把握這個時代特征。新時代,各民族逐漸離開傳統聚居區到城市等散居地方生活,民族分布更加廣泛,民族構成更加多元,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后,少數民族人口流動將更加頻繁和活躍,城市已經成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臺,只有把握城市民族工作的這個時代特征,讓少數民族在城市進得來、融得下、過得好,才能贏得民族工作的未來。#FormatImgID_0#
(作者單位:青海省委統戰部)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