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保護漁業資源,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今年,農業農村部組織實施“中國漁政亮劍2022”系列專項執法行動(以下簡稱“亮劍2022”),聚焦重點領域突出問題,重拳整治涉漁違法違規活動。日前,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和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去年“亮劍2021”實施情況和今年“亮劍2022”部署安排回答記者提問。
問:“亮劍2021”實施效果如何,有哪些顯著特點?
答:一年來,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和漁政執法機構按照“亮劍2021”部署安排,著力開展執法攻堅,重拳整治違法違規活動,取得顯著成效。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執法監管力度全面加大。全年累計出動執法人員241萬人次,同比增長34.5%;檢查漁船、漁港碼頭、市場、船舶網具修造廠(點)97.2萬個(艘),同比增長11.2%;水上巡查436萬余海里,同比分別增長33.4%;查處違法違規案件4.7萬宗,同比增長12.2%;取締海洋涉漁“三無”船舶1.5萬艘,同比增長39.1%。二是部門區域協作更加緊密。會同公安部、中國海警局等相關部門出臺了《依法嚴厲打擊海洋漁業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等執法制度,細化部門職責,完善協作機制。持續加大區域執法協作力度,形成了遼冀魯、滬蘇浙、川甘青等漁政執法協作模式;同時各地深化與公安、海警等部門的執法合作,構建了部門協同、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三是科技手段應用效果顯著。各地積極應用小目標雷達、視頻監控等高科技執法裝備,強化漁船和漁業活動監管,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完善群眾舉報受理機制,依托24小時值守的全國漁政違法舉報平臺,受理群眾舉報5360條,并實施重點督辦和限期查辦,提高案件查處效率。四是嚴重違法活動有所減少。“絕戶網”、電毒炸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捕撈活動和涉嫌犯罪活動有了明顯下降,全年清理“絕戶網”103.8萬張(頂),同比下降24.6%;收繳電魚器具8566臺(套),同比下降50.6%;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253宗,同比下降23.8%。總體看來,去年漁業秩序持續向好,漁業資源持續恢復,重點漁獲物規格和數量顯著增加,單船捕撈量明顯增長,漁民群眾歡欣鼓舞。
問:去年是長江十年禁漁的開局之年,禁漁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接下來有何打算?
答:2021年農業農村部會同相關部門、省市共同推進長江禁漁工作起步平穩、開局良好,順利實現“一年起好步、管得住”的階段性目標。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禁捕秩序總體平穩。會同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強化打擊非法捕撈,公安機關和漁政部門月均查處非法捕撈案件1400多件、1800多人,比2020年下半年月均減少近30%,整體呈現下降趨勢。二是退捕漁民生計水平總體改善。各級財政累計落實漁民安置保障資金260多億元。開展長江退捕漁民就業幫扶“暖心行動”,培訓近2萬人次。民政部門將符合條件的13842人納入低保。有退捕任務的10省市中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的16.45萬名退捕漁民全部實現轉產就業,符合社保條件的22.18萬人全部落實社會保障。三是政策體系框架基本搭建。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長江十年禁漁工作“三年強基礎”重點任務實施方案》《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方案(2021—2025年)》,出臺退捕漁民身份認定、船網工具補償、過渡期生活補助、養老保險補貼、轉產就業幫扶等退捕漁民安置保障措施。四是禁捕效果初步顯現。“微笑天使”長江江豚群體在鄱陽湖、洞庭湖、湖北宜昌和中下游江段出現頻率顯著增加,長江刀鱭時隔30年再次溯河洄游到達歷史分布上限洞庭湖,水生生物資源恢復向好趨勢逐步顯現。下一步,將采取四方面措施: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漁業法》修訂,督促各地結合實際制定配套辦法。二是切實加強執法監督。繼續與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強化打擊非法捕撈、打擊市場銷售非法漁獲物3年專項整治,開展長江口執法監管等5項聯合執法行動,督促指導地方加強日常執法和監督檢查。三是努力提升執法手段。加快推進《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方案(2021—2025年)》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推進實施“亮江工程”。繼續開展執法人員和“護漁員”輪訓培訓工作。四是積極引導社會參與。加強禁漁宣傳,開展非法捕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大社會和輿論引導力度。完善舉報獎勵制度,推動構建社會公益組織、志愿者、休閑垂釣群體等多元參與的禁漁監督格局。
問:農業農村部連續多年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專項執法行動,請問“亮劍2022”安排上有哪些考慮?
答:今年是實施“中國漁政亮劍”行動第6個年頭。“亮劍2022”的安排和主要考慮,概括起來就是“一個目標”“兩個聚焦”“三個強化”。“一個目標”。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出的“大食物觀”有關要求,強化水產品穩產保供,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水產品和美好環境等多層次、多方面需求,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兩個聚焦”。一是聚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抓主抓重,持續實施長江禁漁、海洋伏季休漁、黃河禁漁、涉外漁業、安全生產監管等重大執法任務,確保落實到位。二是聚焦涉漁“三無”船舶、“絕戶網”、電魚等危害漁業發展的頑疾痼瘴,持續開展問題整治,促進漁業高質量發展,使漁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個強化”。一是強化源頭整治。對于涉漁“三無”船舶、“絕戶網”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作業工具,在嚴格執法治標的同時,更加注重從漁船審批修造檢驗、違禁網具制造等源頭環節開展執法,消除違法活動滋生土壤。二是強化系統整治。堅持系統治理,注重全鏈條、全環節開展監管整治,嚴打非法捕撈、違法利用等活動。三是強化協調聯動。實施陸海統籌、上下聯動、區域協調、流域(海域)共治,加強同公安、海警、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聯勤聯動和信息共享,提升漁業治理水平。
問:“亮劍2022”中新增加了涉漁船舶審批修造檢驗監管專項聯合行動。請問主要考慮是什么?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2021年11月,農業農村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中國海警局等部門印發了加強涉漁船舶審批修造檢驗監管工作的意見,提出要開展涉漁船舶監管專項聯合執法行動。今年2月,七部門共同成立了涉漁船舶審批修造檢驗監管協調機制,并開展本年度第一次會商。為此,農業農村部在“亮劍2022”中增加了涉漁船舶審批修造檢驗監管專項聯合行動。專項聯合行動設置了3項重點任務:一是加強漁船拆解報廢監管執法。主要是防止報廢漁船違規開展生產。近年來,個別不法分子不按規定拆解淘汰漁船,甚至在拆解過程中偷梁換柱,繼續使用報廢漁船開展生產,擾亂了生產秩序,增加了安全隱患。二是開展漁船身份標識執法。為了逃避執法,有些“三無”船舶套用合法漁船的牌子,刷上假船名,甚至復制假證書,冒充合法漁船違法從事生產。為打擊此類違法行為,農業農村部商有關部門,設置了漁船身份標識執法任務,從各個方面甄別、查處套牌“三無”船舶。三是強化漁船修造監管及違法溯源倒查執法。近年來,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加大打擊“三無”船舶、“沙灘船廠”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涉及部門多、非法鏈條長、法律制度不完善,“三無”船舶、“沙灘船廠”一直禁而不絕。此次7個部門整合力量,將對涉漁船舶案件,溯源倒查船舶修造廠點,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修造活動,構建良好的涉漁船舶修造環境。
問:去年,農業農村部部署連續三年開展水產養殖用投入品整治活動,并將其納入“亮劍”執法行動,請問去年整治工作情況如何?今年將要采取哪些舉措?
答:2021年按照農業農村部有關部署要求,各地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和漁政執法機構會同相關執法機構累計查辦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相關違法違規案件346起,移送司法案件94件,查處水產養殖非法投入品達4643公斤。不久前,農業農村部發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在行業內引起積極反響,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監管得到全面加強。今年,農業農村部將重點加強三項工作:一是加強養殖生產用藥監管。對水產養殖者實施定期巡查,深入排查違規使用投入品問題,嚴打使用假劣水產養殖用獸藥、禁用藥品與其他化合物、停用獸藥、人用藥、原料藥等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養殖者使用“白名單”之外投入品的,省級農業農村(漁業)部門及時在官方網站發布《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警示信息公示》。二是加強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控。組織開展產地水產品獸藥殘留監測,從藥殘監測結果,倒查違法違規投入品使用問題。對檢出有明確休藥期獸藥殘留超標的,由相關縣級主管部門跟蹤檢測合格后,允許出塘銷售;對檢出禁停用藥殘留結果不合格的,由有關省級主管部門組織依法進行查處,以嚴厲的處罰讓違法者付出代價。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引導。積極宣傳《漁業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水產養殖規范用藥知識,讓養殖者明白什么能用、什么不能用、常規獸藥怎么用、假(劣)獸藥如何識別。發布違法違規使用投入品指導案例,強化警示教育,提高水產養殖者的守法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問:針對海洋伏季休漁執法,請問今年“亮劍2022”有何部署安排?
答:為確保2022年海洋伏季休漁秩序平穩,我們將借鑒前些年的經驗做法,重點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強化船籍港休漁制度。組織各地開展應休漁漁船全面排查,嚴格限制異地休漁,最大限度消除違法偷捕隱患,加強區域聯動協查,努力做到每條漁船去向清楚、監管責任明確。二是嚴管專項特許捕撈。進一步強化特許捕撈全程監管,嚴格落實漁船公告、標識明確、漁船進出港報告、漁獲物定點上岸、限額捕撈、科學觀察員等監管制度措施,防范漁船渾水摸魚、私自出海捕撈。三是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充分利用漁船動態監控管理系統和各地漁港視頻監控、小目標雷達等信息化手段,加強應休漁漁船和海上活動漁船的實時監控,不定期開展漁船核查清點,提前干預企圖違規出海漁船,及時召回并依法嚴處已經違規出海漁船。四是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繼續加強與公安部、中國海警局等部門執法協作,突出重點領域、重點區域,完善聯勤聯動、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推動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加強執法監督,適時組織多部門參加的聯合工作組,督促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五是強化全方位立體監督。指導各地進一步完善本轄區的違法行為舉報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試點實施重大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確保舉報渠道暢通、舉報方式便利、全天候無死角。
問:今年是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收官之年。針對漁業安全生產監管方面,“亮劍2022”有何安排?
答:今年,將以防范化解漁業重大安全風險為主線,對標對表三年行動工作方案各項工作任務,扎實開展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重點加強三方面治理:一是開展商漁船碰撞專項治理。實施“商漁共治2022”專項行動,強化聯合宣傳教育和聯合執法,加大對商漁船密集區、事故多發水域巡查力度,突出“網位儀AIS”清理治理,堅決遏制重特大商漁船碰撞事故發生。二是開展漁業船員適任專項治理。重點整治職務船員配備不齊、普通船員人證不符、不持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推進“職務船員縮短晉升時限、理論實操合并考試和配員標準優化完善”三項改革,提升漁業船員整體水平。三是開展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治理。聚焦“拖網、張網、刺網”三類高危漁船和“自沉、碰撞、風災、火災”四類事故高發情形,以防范船舶不適航、冒險航行作業為重點,深入開展漁業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交叉排查和集中整治,確保漁船安全出港、安全作業、安全返航。盡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已進入收官階段,但不意味著相關工作就此結束,今后我們將堅持“亮劍”執法與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總結各地經驗做法,加快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推動形成長效機制,實現漁業安全工作水平系統性提升。
(來源:農業農村部新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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