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蟹學名中華絨螯蟹(Eriocheir sinensis),又稱大閘蟹,因肉質鮮嫩、風味優良、營養豐富,深受消費者喜愛,是我國傳統的名特優養殖品種,也是主要出口創匯的淡水養殖品種。經過二十多年的快速發展,2019年全國河蟹養殖產量為85萬噸,產值高達500億,是江蘇、湖北、安徽等省份獨具特色與影響力的主導支柱產業之一,為解決農業農村就業創業、農漁業轉型提效升級和鄉村振興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近年來種質質量參差不齊、養殖方式粗放、水質惡化等因素,造成養殖病害時有發生,水質污染、盲目用藥影響了河蟹品質、回捕率和出塘規格,制約著河蟹養殖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池塘建設
1.養殖池塘應選擇在生態環境良好、交通便利、電力設施配套齊全、周邊水源充足、進排水方便的地方,水質應符合GB 11607的規定;土質以偏酸性的壤土、黏土為宜,底泥應符合NY 5361的規定。
2.池塘宜為長方形,東西走向,深度宜為1.5米?1.8米,淤泥厚度不超過20厘米;池塘底部可為平坦均勻型或“田”字環溝型,溝面積占池塘面積30%。
苗種來源
1.蟹苗應來源于具備中華絨螯蟹原種生產許可證的原種場,符合GB/T 26435的要求,并檢疫合格;蟹苗質量要求色澤正常、規格整齊、體質健壯、反應敏捷、附肢完整、無病無傷的一齡蟹種。
2.混養的青蝦、鰱、鳙、沙塘鱧、鱖魚等苗種應來自具備苗種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并檢疫合格。
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措施
1.底質改良。蟹苗放養前,撒入生石灰或漂白粉對底泥殺菌、消毒和補鈣,添加硝化細菌、反硝化細菌、芽孢桿菌、EM菌等微生物制劑進行底泥改良,微生物制劑的生物安全應符合NY/T 1109的規定。對于新開塘口,需施入經充分發酵的有機肥基肥和復合礦物肥。
2.多品種混養。為充分利用水體立體空間、降低餌料系數、改善水質、減少病害和降低養殖風險,可采用多品種混養。1月至2月放養蟹苗,同養殖區盡量放養同規格、同批次苗種,一次放足;2月初和7月初分兩次套養青蝦,3月初套養鰱、鳙,5月中旬套養沙塘鱧、鱖魚。所有苗種放養前應消毒,消毒藥物符合SC/T 1111的規定,可放入3%?4%的食鹽水溶液中浸泡消毒3分鐘?5 分鐘。
3.餌料投喂。選用動物性餌料冰鮮魚、螺螄等,植物性餌料煮熟的小麥、玉米、豆餅、南瓜等和河蟹專用配合飼料搭配投喂,飼料品質符合GB 13078和NY 5072的規定。投喂方式符合“四看”和“四定”原則,即依據季節、天氣、攝食節律和水質狀況調整投喂量和植物性餌料投喂比例,并定時、定質、定量和定點進行投喂。
4.水草管控。水草品種以苦草、輪葉黑藻、伊樂藻等為佳,總覆蓋率為60%左右。清明節前后移栽,在池塘中成“井”字形分布,確保水體交換順暢。若生長過密,應及時進行適當刈割或清除;若水草被河蟹消耗過大,應及時補栽。
5.水質調節。6月份之前根據氣溫逐漸增加水深至1米左右,7月?9月勤注新水,每次注水10 厘米?15厘米,保持水深在1.2 米?1.5米之間。6月—9月,每隔7天?10天,潑灑1次芽孢桿菌、乳酸菌和光合細菌等微生物制劑。悶熱天氣,應及時開啟水車或者微孔管道增氧,傍晚開機至次日日出,陰雨天氣全天開機,保證池塘水溶解氧在5毫克/升以上。
6.病害防治。發現病蟹、死蟹應及時撈出,離塘遠處加生石灰深埋處理。病害防治藥物的使用參照SC/T 0004、NY 507l及水產養殖用藥明白紙(2020年)的相關內容。漁藥和其他化學藥劑及生物制劑應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嚴格按照處方或產品說明書使用,并執行休藥期的規定。
產品捕撈
1.河蟹捕撈以地籠捕獲為主,結合人工捕捉,盡量減少河蟹的應激反應和物理損傷。起捕后分規格、分雌雄、分袋包裝。4月下旬起采用地籠捕撈春季蝦,捕大留小,6月下旬捕完;9月下旬起采用地籠捕撈秋季蝦,干塘時采用拖網,將混養魚類一并捕撈,未捕上者,干塘后人工捕捉。
特別提醒:應加強河蟹養殖源頭污染控制和有害物的篩查,將養殖水域環境質量、漁用物資質量納入河蟹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河蟹起捕前1個月以內不應使用抗菌藥;對于出口養殖基地,根據進口國殘留限量要求,規避相關藥物。應于捕撈前按照SC/T 1111進行產品檢測,不符合要求的產品應采取隔離、暫養、凈化或延長休藥期等措施,產品檢測結果符合要求后方可銷售。
(來源:中國科學院南京地理與湖泊研究所湖泊與環境國家重點實驗室、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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