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上杭縣位于福建省西部,總面積約2879平方公里。近年來,上杭縣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把土壤污染治理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來抓,針對土壤污染治理難度大、成本高、見效慢等現象,在全國率先推行“土長制”,積極探索“三長合一”“立體治理”思路,強化源頭管控,建立土壤生態環境管理新機制,打好打贏凈土保衛戰。
二、主要做法
(一)“土長”全覆蓋。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主體,全面建立縣、鄉(鎮)、村及園區各級主要負責人任“土長”的責任體系,明確各級“土長”為轄區范圍土壤生態環境保護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實現“土長”全覆蓋。堅持土長與河長、林長“三長合一”,明確縣直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巡土登記制度、土壤污染重大事項快速反應制度,及時妥善處置土壤監管與保護重大問題。
(二)監管全方位。以農用地和工礦企業用地為重點,全面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掌握重點用地環境風險情況。堅持分類管理,根據不同類別污染源,分別制訂相應管控要求,推進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全防全控。與土壤重點監管單位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制度,將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督促企業規范履責,推動隱患治理閉環管理。
(三) 保障全過程。強化制度保障。健全考核問責制度,將“土長制”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強化資金保障。在積極爭取上級各類專項資金基礎上,縣財政積極統籌各項資金,組織實施了土壤安全利用、廢棄農膜回收、規模生豬養殖場改造提升等一批項目。強化技術保障。編制《上杭縣土壤污染風險防控試點總結報告》,建立上杭縣高背景值區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制度和土壤風險源全過程監管制度。
三、主要成效
在“土長制”的有效推動下,上杭縣形成了政府、企業和社會多方參與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2020年以來,一批礦山建成了公園,實施完成了農田安全利用7.2萬畝,全縣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土壤環境得到改善,土壤質量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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