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甘肅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農”的重要指示精神,將土地出讓收入作為穩定可靠籌措鄉村振興資金的重要渠道和制度安排,按照中央出臺的政策,結合甘肅實際,研究出臺土地出讓收入支持鄉村振興的若干措施和考核辦法,健全完善收益核算和支出使用機制,著力推動土地出讓收益用于鄉村振興的比例穩步提高。2022年,全省土地出讓收入271.4億元,成本性支出168.6億元,土地出讓收益102.8億元,其中用于農業農村的支出45.9億元,占土地出讓收益的44.6%。主要做法如下:
結合省情實際,出臺政策措施
2022年,甘肅省按照中辦、國辦《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在中央農辦和農業農村部的指導下,結合省情農情和財政狀況,研究細化了政策措施,甘肅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若干措施》,明確了保障土地出讓收益支持鄉村振興的“四個關鍵”。一是確定了計提方式,即:按照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資金占比分年逐步提高、2025年達到50%以上計提,細化確定了各年度具體計提比例,并明確若2025年計提數小于土地出讓收入8%的,按不低于土地出讓收入8%計提。二是規定了調劑政策,省級從嘉峪關市、城關區、安寧區、金川區土地出讓收入省級分成資金中,統籌50%用于支持糧食主產和財力薄弱縣(區)鄉村振興工作,合理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城鄉分配格局。三是明確了使用范圍,嚴格限定土地出讓收入只能整合用于種業振興行動、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12個方面,防止資金支出碎片化。四是建立了工作機制,省、市、縣三級均建立由黨委農辦統籌協調,農業農村、財政、自然資源等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
健全工作機制,合力推進落實
甘肅省堅持上下聯動,通過健全機制保障土地出讓收入支持鄉村振興政策的真正落地。一是甘肅省農業農村廳與甘肅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并通過召開專題會議,現場督導等方式,指導市縣黨委政府研究制定細化措施,相關文件報省級備案,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14個市州和蘭州新區黨委政府以及86個縣(區)均已出臺。二是省、市、縣三級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建立定期會商機制,按季度對各市縣土地出讓收入、成本性支出和用于農業農村支出進行監測調度,加強統計分析,堅持精打細算,緊盯各地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支出的統計口徑,有效規避隨意減免土地出讓收入、虛增土地出讓成本、縮減土地出讓收益的情況發生,防止出現“數字計提”。三是將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投入情況納入省委一號文件貫徹落實督查內容,強化督促指導,嚴查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的情況發生,指導各地土地出讓收入聚焦補短板、強弱項進行整合使用,強化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與一般公共預算支農投入之間的統籌銜接,防止產生擠出效應。
強化年度考核,提升工作實效
為保障甘肅省《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若干措施》有效落實,推動市縣全面落實土地出讓收入支持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甘肅省農業農村廳會同財政部門,按照中央農辦、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的考核辦法》要求,結合省情實際,出臺了《甘肅省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的考核辦法》,在國家考核辦法框架內,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全省土地出讓收入支持鄉村振興的制度體系,更加細化了考核內容,其中明確規定將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作為各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年度實績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甘肅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按照規定的核算科目和口徑范圍,統一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打分,突出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同時要求各市州黨委政府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時,專題報告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情況。
(供稿:甘肅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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