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農業保險是備受代表委員關注的三農熱詞之一。與其他農業產業相比,漁業資金投入大、養殖品類多、生產方式復雜多樣,易受自然災害、疾病疫病等影響,遇險后損失大,災后復產難,且整體規模化程度偏低,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損失的特點。《2023中國漁業統計年鑒》顯示,2022年,漁業災情造成水產品產量損失76.78萬噸,同比增加40%,受災養殖面積435.31千公頃,同比增加12%,直接經濟損失97.93億元。此外,漁業生產大多集中在鄉村,從業人員經濟基礎相對較差,一旦受災,可能會導致從業人員致貧、返貧,影響脫貧攻堅成果鞏固。
“近年來,國家一直在鼓勵并推動漁業保險發展。目前,種植業、畜牧業和林業的16類20多種保險已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直接支持范圍,唯獨漁業保險尚未有品種被納入,僅有試點地區的水產養殖保險可以申請中央財政補貼,大部分漁業保險只能依靠地方財政補貼,從而導致發展受限。”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工商聯副主席、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介紹。
為促進我國漁業保險發展,提高漁業抗風險能力,減輕養殖戶經濟負擔,推進我國漁業現代化進程,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劉漢元代表在今年兩會期間就漁業保險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建議在水產養殖大省選取先進養殖模式作為水產養殖保險發展試點,中央財政進行直接補貼或以獎代補,通過試點不斷探索和完善水產養殖保險發展模式。水產養殖保險發展的主要難點是信息不對稱、出險原因界定難和出險后損失評估難,而針對養殖標準化程度高、驗標定損技術相對成熟的先進養殖模式,實施難度相對較小。通過持續有效試點,不斷摸索積累相關經驗,進而推進水產養殖保險持續健康發展。
二是建議中央財政將全國漁業保險納入保費直接補貼范圍,對漁業再保險進行補貼或提供兜底式再保險服務。建議中央財政針對漁業再保險進行補貼,鼓勵漁業再保險業務發展,或由中央提供兜底式再保險服務,超出一定賠付率的部分由中央財政提供賠付。通過中央財政補貼結合地方財政補貼,可以大幅降低漁業保險購買成本和承保機構虧損概率,從而促進漁業保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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