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生豬調出大縣和年飼養量在5000萬只以上的家禽養殖大縣,要率先建設專業的無害化處理廠。鼓勵跨行政區域建設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場。有條件的地方可在完善防疫設施的基礎上,利用現有醫療垃圾處理廠等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 目前,河南省17個省轄市、143個縣(市、區)落實了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配套資金,建成無害化處理場38個、收集點208個、冷庫72座,購買運輸車輛103輛、冰柜457臺。
山東 國家級、省級生豬調出大縣(市、區)、年飼養量在5000萬只以上的養禽大縣(市、區)和年產病死畜禽達3000噸以上的養殖大縣(市、區),原則上必須建立日處理能力不低于10噸的縣級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2015~2016年,山東全省計劃建設完成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91個(含青島5個),達到行政區域全覆蓋。
福建 2016年年底前,生豬年出欄量200萬頭以上的設區市、生豬調出大縣、禽年飼養量5000萬羽的縣(市、區)應建設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廠;畜禽養殖重點區域所在鄉鎮以及閩江、九龍江、敖江及“三江干流”流經鄉鎮必須建設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公共設施,并設立病死畜禽集中收集站、收集點,配備專用運輸車、運輸袋、冷庫、冰柜等設施設備。按照“誰交出(病死豬)、補貼誰,誰處理、補助誰”的原則,對養殖者和集中無害化處理者給予每頭共80元的補貼,將集中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
遼寧 建立以病死畜禽高溫發酵法或化制法無害化處理、無害化處理物資源化利用為主,在邊遠鄉村和中小型飼養場使用玻璃鋼罐化尸窖法處理為輔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生豬調出大縣和年飼養量在5000萬羽以上的家禽養殖大縣,都要建立公益性專業無害化處理中心。處理中心應使用高溫發酵法或化制法,實現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物的資源化利用,并以企業化運作為主,開展無害化處理物的資源化利用工作。
摘自《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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