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想和丈夫離婚,但在孩子的撫養費數額上產生矛盾。請問孩子的撫養費給付有無法律規定?河南 李 英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如果你起訴與你丈夫離婚,法官在處理你們的離婚案件時,對子女的撫養費數額,會按照實際情況依照法律規定進行調解或判決。
摘自《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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