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嘉賓:
袁華之 全國律師協會建設工程與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朱建岳 北京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趙占領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謝 挺 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再次強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十九大代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王蒙徽表示,將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他透露,正在做的一項工作是加快研究和制定住房租賃管理條例,下階段住房租賃管理條例和住房銷售管理條例或將分別出臺。而無論以何種形式出臺,“租購同權”已成住房租賃條例中最惹人關注的亮點。
租購同權可以降低購房需求
記者:住建部透露,通過立法,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租購同權”提法的背景是什么?旨在解決哪些現實問題?
謝挺: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背景下,“租購同權”的提出是我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的一個配套政策。黨的十九大提出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實現“住有所居”的小康夢,住房租賃市場已經是打造多層次住房結構、多角度保障不同群體的住房需求一個關鍵組成部分。長期以來,租房者在城市生活中常常處于弱勢地位,租賃權益得不到強有力保障,主要表現在社會醫療養老、教育等公共福利上與本地市民存在差異。
“租購同權”的提出旨在讓租房者公平享受社會公共福利。改變租房者的弱勢地位,改變傳統觀念里只有購房才是城市“新居民”的觀念。購房跟租房沒有差異的時候,住房租賃市場就成為穩定房地產市場、平抑房價的一劑良方。
朱建岳:國家提出的“租購并舉”,是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的一項重要措施。國內房地產價格快速上漲帶來的“泡沫”急劇膨脹,給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了威脅。
袁華之:“租購同權”旨在保障大中型城市不斷流入人口尤其是新市民作為房屋承租人的權利,使其住有所居,并以住房為中心形成相對穩定的生產生活關系。
趙占領:這些年房價在不斷調控中持續上漲。只有當租房和購房在權利上(主要是房屋所附帶的公共資源、政策福利)沒有太大差別甚至是相同的時候,民眾對購房的需求才會減弱。
“同權”指的是相同的 公共福利權
記者:“租購同權”到底是指什么?它會帶來哪些改變?
朱建岳:“租購同權”似乎是媒體曝出來的一個概念,源于今年7月出臺的《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其中有“保障租賃雙方權益,支持租賃居住方式。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
謝挺 :“租購同權”是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租購同權”一方面刺激租房市場,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住房租賃領域,增加租賃住房的供給,緩解住房壓力,保障民生,從而起到穩定房價緩解土地供應壓力的作用。另一方面,全面普及可增強大中城市尤其三四線城市的人口吸納能力,拉動城市消費經濟增長,提高城市人口紅利。
趙占領:“租購同權”中的“權”,是指附加在房屋上的公共福利。有關“租購同權”的立法,有可能通過修改現有的一些立法與政策,消除租賃房屋和購買房屋所存在的對公共資源享受的差異而實現。
但是,租賃房屋者取得的是使用權,而購買房屋取得的是所有權,這兩種權利在法律上、法理上都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按照物權法,所有權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這四種權能。租賃所獲得的僅僅是使用權,而且這種使用權還帶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對使用時間和轉租的限制。
(張 維)
摘自《法制日報》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62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1749號 京ICP備14010675號-1
中國農村雜志社唯一官網 版權所有 仿冒必究 轉載請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