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是什么?“社區就是左鄰右舍、胡同大院,張王李趙遍地劉,低頭不見抬頭見。”社區居民說。
“上面千根線,下面一根針。社區就是穿針引線、編織幸福的巧匠 。”社區工作者說。
“社區如同國家有機體的細胞,國家穩定最終體現為每一個細胞單元的安定團結。”專家學者說。
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了城鄉社區治理的基本目標,即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如何加強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打通聯系服務居民群眾“最后一公里”?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殲滅“社區萬能章”
死亡證明、居住地證明、生活困難證明、無業證明……調查發現,有的社區甚至有超過50項蓋公章的“任務”,用以提供給公證處、銀行等單位以及民政、衛計等部門。社區并不能掌握所有居民的工作、生活情況,但居民又有開證明的迫切需求,不少矛盾和糾紛由此產生。
對此,《意見》提出,將“社區減負增效”列為亟待補齊的城鄉社區治理短板,明確了社區減負增效工作的4個原則和5項措施。《意見》提出,應當由基層政府履行的法定職責,不得要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承擔,不得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環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資等事項的責任主體。同時,要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全面清理基層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的各類證明。
“下一步,民政部將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社區減負增效工作中的梗阻問題,集中力量,逐個突破,打一場‘萬能居委會’、‘社區萬能章’問題的殲滅戰 。”陳越良表示。
探索農村社區治理路徑
由于城市社區治理和農村社區治理的起點不同、階段不同,要求自然也不同。
自2015年中央部署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當前農村社區治理工作要從試點實驗向全面推進過渡,探索符合城鄉社區治理一般規律、農業農村實際特點和農村居民現實需要的農村社區治理路徑。為此,《意見》提出一系列新要求:
一是加強農村社區公共設施建設。《意見》要求建立健全農村社區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的投資、建設、運行、管護和綜合利用機制。加快貧困地區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率先推動易地搬遷安置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全覆蓋。
二是健全農村社區治理機制。《意見》要求注重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基礎作用,切實保障外出務工農民民主選舉權利。統籌發揮社會力量協同作用,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持農村社區建設能力。
三是完善農村社區服務機制。《意見》要求著力增加農村社區公共服務供給,促進城鄉社區服務項目、標準相銜接,逐步實現均等化。積極開展以生產互助、養老互助、救濟互助等為主要形式的農村社區互助活動。
重塑社區歸屬感
近年來,隨著社會結構轉型加速、城鎮化進程深化推進、人口流動性加劇,基于居住地選擇的社區鄰里關系逐步取代了計劃經濟時代的“單位制”熟人社會,陌生人社區已經成為社區的主要形態。傳統意義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正在逐漸減弱。
對此,《意見》提出,要建立主體權利行使機制、訴求回應機制和文化感召凝聚機制。
一是強化居民參與。凡涉及城鄉社區公共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關乎居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困難問題和矛盾糾紛,原則上由社區黨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牽頭,組織居民群眾協商解決。
二是強化居民訴求回應。完善居民群眾利益表達機制,建立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社區制度,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引導群眾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
三是強化社區精神培育。強調發揮社區的道德教化作用,搭建社區居民互助互動平臺,引導居民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傳的城鄉社區精神,形成與鄰為善、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圍。
摘自《經濟日報》 民政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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