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糧食局出臺《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農民、糧食經紀人、農貿市場糧食交易者等個體,今后從事糧食收購活動,不用再辦理糧食收購資格。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鄭風田說,新政策的出臺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進步,未來還應進一步實現由糧食收購許可證制度轉變為登記備案制,加強過程管理。
大批糧食經紀人“無證收糧”
2016年7月,內蒙古臨河區農民李某因“未經糧食部門許可及工商行政機關核準”收購玉米而被依法判刑,引起關注。記者深入山東、河南等產糧大省采訪發現,像李某這樣利用農閑時間從農民手中收糧的經紀人已成為基層糧食收購主力軍,但他們絕大多數都是無證收糧。
河南漯河市糧食局副局長楊振剛告訴記者,截至8月中旬,漯河全市收購小麥89萬噸,其中近80%的小麥來自糧食經紀人和企業。
全國到底有多少糧食經紀人?目前無法精確統計,但據行業權威部門調查,我國糧食經紀人至少有上百萬人。
然而,數量龐大的糧食經紀人中,很少有人辦理收購許可證。漯河市糧食局負責人說,全市辦證的企業和經紀人只有150家,其中個體糧食經紀人僅有12人,“全市糧食經紀人沒有準確統計,但是取得許可證的肯定是極少部分”。
雖然絕大部分糧食經紀人都是“無證收糧”,但隨著糧食流通市場的放開,各地對糧食經紀人隊伍持鼓勵態度。山東汶上縣糧食局局長李福峰說:“現在農村勞動力短缺,賣糧距離也越來越遠,也不可能曬干后再賣,糧食經紀人正好彌補了這些短板。”
過高的許可證門檻 攔住了普通經紀人
為什么絕大多數糧食經紀人沒有糧食許可證?大部分人表示根本原因是門檻太高。
記者查閱了解到,個體工商戶辦理許可證需要提供3萬元以上的存款證明,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有效租賃合同等證件。“需要200噸的倉容,一定的檢測設備,還要有取得資質的質管員和保管員,并且有一定量的資金準備,大部分糧食經紀人不具備辦證條件。”李福峰分析說。
根據此前施行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未經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許可擅自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收購的糧食;情節嚴重的,并處非法收購糧食價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地方對本地糧食經紀人的收糧行為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雖然無證經營,但也不會查處。但從法律上來講,這些經紀人隨時都會面臨被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有的基層執法人員也存在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的問題。
新政策出臺后,終于摘掉“非法收購”帽子的糧食經紀人拍手稱快。“聽到內蒙古農民收購玉米被判刑的消息,我的心一直懸著。如今政策改了,心也落地了。”糧食經紀人王偉濤說。
(丁文杰 宋曉東 張志龍)
摘自《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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