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10月15日,農業農村部發布的《關于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以提高農村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增加農民收入為目標,在依法維護農民宅基地合法權益和嚴格規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礎上,探索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的有效途徑和政策措施,為激發鄉村發展活力、促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在重點工作方面,《通知》明確,一是因地制宜選擇盤活利用模式;二是支持培育盤活利用主體;三是鼓勵創新盤活利用機制;四是穩妥推進盤活利用示范;五是依法規范盤活利用行為。
《通知》強調,要切實維護農民權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愿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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