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時我住在臺北市的金南路,街的一側蓋滿違章建筑,違建的前面擺滿小吃攤。
我常光顧小吃攤,而且用餐時見到的一幕,給我留下深刻的記憶,一記記了將近五十年。
那一幕是這樣的:
有個顯然跟小吃攤老板相識的中年婦人,掏出十塊錢給老板,說要切五塊錢的豬頭肉帶回家。
老板沒把錢收下就開始切肉,一刀一刀又一刀,顯然切得超過了五塊錢的量。
婦人提醒老板:“我只要五塊錢,別切太多了。”
“不多!不多!”老板把切好的肉包上,居然連十塊錢一起交給婦人,“送您的!”
婦人急了,笑道:“這怎么成?錢一定要收!”
老板立刻把錢放進口袋,說:“謝謝!”
“找五塊。”婦人伸手。
老板笑笑:“哦!那就是十塊錢的。”
婦人怔了一下,露出很奇怪的表情,一扭身,離開了。
看著婦人遠去的背影,就聽見小吃攤老板低聲罵:“你好意思買五塊錢,我還不好意思切呢!”
我好奇地對老板說:“問題是,我看你雖然切了超過五塊錢,但是也不夠十塊錢的量啊!”
那老板居然聳聳肩,理直氣壯地說:“我怎能多切?搞不好她真把錢收回去,我不是賠了嗎?”
這一幕常浮現在我的眼前,因為我發現后來好多經歷,都像當年的“豬頭肉事件”
舉個例子,我浴室的水管漏水,找個開水電行的親戚來修,心想他一定來得特別快,沒想到他非但不快,還一拖再拖。
過了三天,我忍不住了,打電話對他說:“你再不來,我可找別人了。”他才匆匆忙忙地趕到,一個勁兒地賠不是,三下兩下修好了,說自己人不要錢。
我說:“親兄弟,明算賬,怎能不收?”非要他告訴我多少錢,他囁嚅了半天,說出價錢,把錢收下,很不好意思地離開了。
可隔天,他修的地方又漏水了。我很生氣,找了附近的水電工,水電工把瓷磚拆下好幾塊,好奇地問我:“上次誰修的?根本沒好好搞!”經過一番折騰,還和了水泥,把瓷磚補回去,要的價錢居然比我親戚還便宜。
還有一回,我要出國,想到有位小學同學開出租車,機場的距離遠,不如讓老同學賺,就打電話給他,約定時間出發。
結果,時間過了,他還沒到。打手機給他,說正在路上;又等了二十多分鐘,才見他疾駛而至,又一路狂飆,差點誤了班機。
原來他在來接我的路上,看見別人攔車,問問距離,覺得還可以,就先去載了別人。
問題是,我跟他約好,會付他全額的車費(說實話,我總加倍)。他怎能半路去接別人的生意呢?
看到這兒,相信很多讀者都會有同感。
找親戚、找熟人,甚至找自己孩子辦事,常常比找外人還難。花的精力和金錢,也常比找外人多。
我有個鄰居太太說得妙:
“我老公對房客比對我還好。有一陣子流行感冒,我發燒,老公一點也不急。可是租我家屋子的房客發燒,我老公卻急著開車送人家去醫院。我跟老公抱怨,老公居然說他要是不照顧房客,改天人家不租我們房子了。我病了,沒關系,反正我是他老婆,跑不掉!”
反正自己人跑不掉!答應別人的事,要一諾千金,答應自己人的事,千金也不必換一諾。
真正的問題是這里面還有個“作怪”的心理,就像那“豬頭肉事件”,親人或至交之間,因為牽扯不清、禮讓不完,幫忙的一邊會想,“你是自己人,我不好收錢,搞不好是純幫忙”;受幫助的一邊又想,“我把你看作自己人,明明知道你不比別人強,還找你,你居然還不好好做”;要不然想,“你是自己人,應該服務特別好,怎知到頭來,你既慢又差,還比外人貴。”
至于先客氣,后來還是收了錢的,又可能后悔:“真糟糕!早知道你會付錢,而且給得不少,我當初應該快點到,而且做好一點。”
請問,在這既顧念情誼又彼此猜忌的情況下,親戚朋友的關系就能更好嗎?
(劉 墉)
摘自書籍《人生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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