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印發了《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補償制度實施方案》。
《方案》指出,長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樣性最為豐富的河流之一,也是維護我國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近年來,長江漁業資源年均捕撈產量不足10萬噸,僅占我國水產品總產量的0.15%。伴隨漁業資源嚴重衰退,部分漁民使用“絕戶網”“電毒炸”等非法漁具漁法竭澤而漁,形成資源“公地悲劇”和漁民越捕越窮、資源越捕越少的惡性循環。因此,實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措施,也是有效緩解長江生物資源衰退和生物多樣性下降危機的關鍵之舉。
《方案》要求,根據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護區以外的水域、大型通江湖泊除保護區以外的水域、其他相關水域四種情況,分類分階段推進禁捕工作:
在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區: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護區漁民退捕,率先實行全面禁捕,今后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
在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2020年底以前,完成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護區以外水域的漁民退捕,暫定實行10年禁捕,禁捕期結束后,在科學評估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狀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基礎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管理政策;
在大型通江湖泊:大型通江湖泊(主要指鄱陽湖、洞庭湖等)除保護區以外的水域由有關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禁捕管理辦法,可因地制宜一湖一策差別管理,確定的禁捕區2020年底以前實行禁捕;
在其他水域:長江流域其他水域的禁漁期和禁漁區制度,由有關地方政府制定并組織實施。
此外,禁捕期間,特定資源的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實行專項管理,具體辦法由省級或國家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
《方案》明確,退捕漁民臨時生活補助、社會保障、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工作所需資金,主要由各地結合現有政策資金渠道解決。同時,中央財政采取一次性補助與過渡期補助相結合的方式對禁捕工作給予適當支持。
(曾詩淇)
來源: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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