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作為有價值的財產,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給后代,但有些人對于精準扶貧建設房屋是否能繼承產生懷疑。精準扶貧建設房屋可繼承嗎?
律師表示,在扶貧建房中,有一部分農村危房改造、五保戶建房等是農民自己籌資建設的,房子建設好,國家給予一定的補貼。這樣建設的房屋屬于農民私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還有一種異地扶貧搬遷房,雖然是由國家統一建設的,但農民在入住前也是自己繳納了部分費用的,并且原有宅基地已被農村集體收回,所以這種房屋農民朋友的子女也是可以享受繼承權的。
但這也不是說所有的農村扶貧建房都能被繼承。下面兩種情況的房屋就是不能被繼承的。一是國家現在正在實行的以房養老和農村集體組織養老等制度,就是部分農村老人通過簽訂養老協議將原有房屋交給村集體,然后由村集體幫助他們進行養老。針對這樣的農村老人,在過世后,他們的房屋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是不能被繼承的。因為在簽訂的養老協議中就已經約定了他們的房子是歸村集體所有。二是目前農村還有部分貧困戶和五保戶等貧困老人是由村集體進行養老的,他們的兒女無能力贍養老人,沒有贍養過老人,沒有履行義務,這部分老人的房屋將會被折合成等價錢款,在扣除老人們的養老費用后,余額才能夠由這些老人的兒女們進行繼承。
律師提示,精準扶貧建設房屋其實際的價值并不高,大多是可以繼承的,與一般的房產繼承工作手續差不多,沒有太大區別。
(吳丁亞)
摘自吳丁亞律師主頁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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