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初步建立起覆蓋省、市、縣、鄉、村5級的兒童工作者隊伍,推動兒童福利保障體系不斷完善。
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司長郭玉強介紹,《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的職能定位和發展方向。《意見》還明確加強基層兒童工作隊伍建設,要求在村(居)一級設立“兒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員會委員、大學生村官或者專業社會工作者等擔任,優先安排村(居)民委員會女性委員擔任,具體負責村(居)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在鄉鎮(街道)一級設立“兒童督導員”,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明確一名工作人員擔任,具體負責鄉鎮(街道)的關愛服務工作。
據了解,目前全國已經初步配備了鄉鎮和街道一級的兒童督導員4.5萬名,在村(居)這一級配備了兒童主任62萬名,且全部實名錄入到全國兒童主任、兒童督導員信息系統中。
孤兒作為特殊群體,其相關保障工作也受到特別關注。民政部經與財政部協商,從2019年開始,中央財政補助東、中、西部的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在原來基礎上增加50%,提高到300元、450元、600元每人每月。
此外,《意見》對加強貧困地區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比如,要求支持貧困地區尤其是“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提升服務能力;要求加大對貧困地區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培訓工作的支持;要求統籌推動深度貧困地區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發展;要求繼續向貧困地區進行資金傾斜等。下一步,民政部將指導各地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切實維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合法權益。
(李昌禹 王令瑤)
綜合民政部網站、《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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