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聯合下發通知,在全國實施“護薪”行動,全力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處理工作。
通知強調,要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爭議,加強調解與仲裁、訴訟銜接。要求仲裁委員會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要當場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同時,依法落實支付令規定。
通知明確,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集中辦結超審限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案件,即對2019年7月31日以前超審限未辦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優先調解、優先開庭、優先裁決,于2019年9月30日前全部辦結。對涉及勞動者人數較多、涉及金額較大、社會影響較廣的案件,仲裁機構負責人要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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