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各方責任。要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體制。二是強化轉產安置,保障退捕漁民生計。沿江各省(直轄市)要抓緊完成退捕漁船漁民建檔立卡“回頭看”工作,做到精準識別和管理。要切實維護退捕漁民的社會保障權益,將其納入相關社會保障覆蓋范圍。要制定有針對性的轉產轉業安置方案,分類施策、精準幫扶,促進漁民轉產轉業。三是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相關補助資金。沿江各省(直轄市)要加大地方財政資金投入力度,統籌兜底保障禁捕退捕資金需求。四是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沿江各省(直轄市)要成立由公安機關、農業農村(漁政)部門牽頭,發展改革等部門和單位參加的聯合指揮部,統籌推進各項執法任務。對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五是加大市場清查力度,斬斷非法地下產業鏈。各地要聚焦水產品交易市場、涉漁餐飲場所等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收購、加工、銷售、利用非法漁獲物等行為。六是加強考核檢查,確保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建立定期通報和約談制度,對工作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弄虛作假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問責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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