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統籌推進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治理,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工程。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黨對基層治理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基層治理全過程、各方面。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建立起黨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廣泛參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在此基礎上力爭再用10年時間,基本實現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國特色基層治理制度優勢充分展現。
《意見》要求,要完善黨全面領導基層治理制度,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健全基層治理黨的領導體制;構建黨委領導、黨政統籌、簡約高效的鄉鎮(街道)管理體制;完善黨建引領的社會參與制度。要加強基層政權治理能力建設,增強鄉鎮(街道)行政執行能力、為民服務能力、議事協商能力、應急管理能力和平安建設能力。要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加強村(居)民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健全村(居)民自治機制、增強村(社區)組織動員能力、優化村(社區)服務格局。要推進基層法治和德治建設,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建設、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發展公益慈善事業。要加強基層智慧治理能力建設,做好規劃建設、整合數據資源、拓展應用場景。要加強組織保障,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責任、改進基層考核評價、保障基層治理投入、加強基層治理隊伍建設、推進基層治理創新、營造基層治理良好氛圍。
摘自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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