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進一步完善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2023年繼續對最低收購價稻谷限定收購總量。
綜合考慮糧食生產成本、市場供求、國內外市場價格和產業發展等因素,經國務院批準,2023年生產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和粳稻最低收購價分別為每50公斤126元、129元和131元。
一、限定收購總量
根據近幾年稻谷最低收購價收購數量,限定2023年最低收購價稻谷收購總量為5000萬噸(秈稻2000萬噸、粳稻3000萬噸)。
二、具體操作方式
(一)分批下達。限定收購總量分兩批次下達,第一批數量為4500萬噸(秈稻1800萬噸、粳稻2700萬噸),不分配到省;第二批數量為500萬噸(秈稻200萬噸、粳稻300萬噸),視收購需要具體分配到省。
如秈稻、粳稻各自的最低收購價全國收購量達到第一批數量的90%時,中儲糧有關分公司應會同省級糧食等部門單位及時提出本省該品種第二批收購的計劃數量建議。中儲糧集團公司根據當年稻谷產量、收購量、農戶余糧和市場價格等情況統籌平衡各省數量后,報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批準。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通過政府網站公布各省第二批收購數量。在第一批收購完成后,有關省份按照批準的第二批數量繼續開展收購。當收購量達到本省批準數量時,立即停止該省最低收購價收購且不再啟動。
(二)動態監測。啟動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后,中儲糧集團公司要嚴格按照預案有關規定,加強統計監測,每五日向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報送收購進度;啟動第二批收購后,中儲糧集團公司要按日報送收購進度。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定期通過政府網站公布最低收購價全國收購總量。省級糧食等有關部門要結合稻谷商品量和農戶余糧情況,及時開展調研調度,全面掌握收糧進度。
各地要認真落實糧食收儲制度改革精神,規范糧食流通市場秩序,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糧食收儲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來源:國家發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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