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暢通城鄉要素流動的戰略部署,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等11部門制定了《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
2023年啟動試點工作,試點期為2023-2024年,由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按照方案組織開展全國試點,指導各地立足實際,因地制宜探索農村產權規范化流轉交易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在規劃引領、運行監管、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試點任務
(一)健全交易體系。統籌利用各類相關交易服務場所、機構和平臺,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重點是統籌利用現有交易服務機構、提升交易服務功能、完善信息平臺、加強政策服務。
(二)完善交易規則。明確入場交易條件、豐富入場交易品種、完善各品種交易規則,規范交易申請、委托受理、信息公告、受讓受理、組織交易、交易中(終)止、組織簽約、交易(合同)鑒證、檔案管理等程序。
(三)加強風險防控。指導交易服務機構加強內控建設,嚴格規范金融服務行為,加強信息系統風險防控,確保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進行。
(四)強化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由相關部門組成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機制,完善議事規則、監管程序等工作制度,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職責。
組織實施
(一)方案編制。試點可以整省(自治區、直轄市)、整市(州)或整縣(市、區)開展。開展試點的地區要圍繞健全交易體系、完善交易規則、加強風險防控、強化監督管理4項試點任務,參照《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建設參考》編制試點實施方案。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全國試點開展省級試點。
(二)試點申報。整省(自治區、直轄市)試點實施方案,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編制并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報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整市(州)、整縣(市、區)試點實施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初審后,以正式文件報送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來源:農業農村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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