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擴大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范圍至全國所有產糧大縣的通知》,將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的實施范圍擴大至全國所有產糧大縣。
按照《通知》,自今年起,擴大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范圍至全國所有產糧大縣,為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提供覆蓋農業生產完全成本或種植收入的保險保障。
其中,完全成本保險為保險金額覆蓋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農業生產總成本的農業保險;種植收入保險為保險金額體現農產品價格和產量,保障水平覆蓋農業種植收入的農業保險。
從具體補貼方案來看,兩類保險保障水平原則上均不得高于相應品種產值的80%。補貼比例按照有關規定,在省級財政保費補貼不低于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補貼45%,對東部地區補貼35%。
從具體的保險方案來看,完全成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應涵蓋當地主要的自然災害、重大病蟲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動物毀損等風險,種植收入保險的保險責任應涵蓋農產品價格、產量波動導致的收入損失。保險費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則厘定。 承保機構應確保農業保險綜合費用率不高于20%。
( 田琪永)
摘自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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