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農業戶口的家庭人均耕種面積少于0.3畝的統稱為失地農民。隨著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農村集體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地農民數量隨之激增。土地和人口非農化是現代化進程的必然趨勢,然而受長期的城鄉二元經濟體制影響,被動失地的農民生計堪憂,甚至走向了貧困。從身份上看,他們在失去土地后無法從事傳統的農業生產,已經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民;從經濟地位來看,他們因失去土地而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卻沒有很好的就業機會,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鎮居民。保障失地農民的可持續生計是助推其擺脫貧困的根本所在,是國家實施精準扶貧戰略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失地農民的生活狀態
被征地十多年過去了,失地農民的生活現狀如何,筆者選取了山東省臨沭縣鄭山街道的失地農民作為調研對象。鄭山街道因與臨沭縣經濟開發區合并,是臨沭縣經濟發展的主戰場,征地較為頻繁,失地村居也較多。鄭山街道辦事處對失地農民主要采取貨幣安置的方法,這也是大部分基層政府的主流做法,即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被征地農民一定的經濟補償,作為失地農民未來生存和發展的保障,對土地實行“一次性買斷”。同時,一次性為失地農民繳納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統籌費,給老年人按月發放現金補助。
收入偏低。53%的失地農民年收入較少,僅在0-3萬之間,月均不足2500元。這部分人主要在小微企業工作、做零工或者無業。39%的失地農民年收入在3-6萬之間,基本都是正規大型企業的工人。年收入在6-10萬之間的僅為6%,主要從事個體經營,比如運輸、餐飲和建筑行業。年收入在10萬以上的僅為2%,人數非常少,他們擁有自己的企業,比如五金廠、燈具廠等。總體可以看出,僅有極少數的農民收入較為可觀,大部分失地農民的收入偏低。
生活質量不高。居民消費水平是反應失地農民生活質量的重要方面。居民消費結構是在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居民在消費過程中所消費的各種不同類型的消費資料包括勞務的比例關系,在現實生活中具體的表現為花費在生活各方面的比重。由消費結構圖可以看出失地農民的消費主要是生活所必需的消費,比如食品日用品、衣著和住房等。因此失地農民的消費屬于生存型消費,發展型與享受型消費比重偏低。這足以說明,失地農民的總體生活質量不高,處于貧困的邊緣。
就業較困難。就業是失地農民主要的謀生手段,可以保證他們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改善自身生活。可是受制于自身或者外界的諸多因素影響,失地農民在就業的過程中,往往不是一帆風順的。根據調查,40%的失地農民認為是受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制約。很多大型企業往往需要文化水平高、有一定工作技能的人才,因為他們往往可以勝任企業交給的任務。29%的失地農民認為是受年齡和健康狀況限制。大部分企業不愿意招聘45周歲以上的員工,一方面由于他們年齡大身體可能存在健康問題,另一方面年齡大的人往往接受新鮮事物的能力比較低,無法快速掌握企業所需的技能。17%的失地農民認為是現有的就業崗位比較少,不能滿足勞動力的需求。同一地區的企業消化勞動力的能力是有限的,出現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很多人因此找不到滿意的工作。10%的失地農民認為就業信息獲取困難,僅能靠親朋介紹才能找到工作,真正靠勞動力市場找到工作的人僅占少數。工資待遇低不能維持生計,也是失地農民遇到的就業問題之一。
就業質量和層次不高。就業質量和層次高可以讓失地農民有足夠的生活保障,從而產生幸福感。反之則增強了失地農民的被剝奪感,他們往往懷念征地前鄉村生活的自給自足、自由自在的美好片段。僅有20%左右的失地農民在正規大型企業上班,工資及福利比較高。年齡大一些、學歷低一些的失地農民可以在工資和福利較少的小微企業上班,這部分人占36%。體力較好且有建筑經驗的人大多從事建筑行業,雖然比較累,工資卻較高,占到了總人數的14%。具有一技之長的失地農民搞起了個體經營,比如運輸、餐飲和商店,占到了總人數的6%。接近退休年齡的失地農民很難在企業找到工作,只好靠打零工為生,比如在家編小筐、編袋子和剝蒜。有些人至今無業在家,靠兒女養活。打零工和無業的人口占到了總數的24%,他們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都難以得到保障,極易走向貧困的深淵。
保障失地農民可持續生計的措施
失地農民在勞動力市場上競爭力不足,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很容易面臨“務農無地、低保無份、就業無崗”的境遇。農民失地大多由政府征用,因此保障失地農民的生計,既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也是扶貧開發的重要戰略性任務。
全方位拓寬失地農民就業渠道。政府要加強政策引導,積極拓展失地農民的就業渠道,開辟保障其生計的新領域。第一,幫助失地農民盤活現存土地。整合失地村落現存土地形成連片區域,承包給有意愿的失地農民,鼓勵其開辦家庭農場或者生態采摘園,吸引游客前來休閑觀光。鄉鎮農技站定期對其進行技術指導和銷售服務,幫助他們成立失地農民經濟合作型組織,走產業化、品牌化經營的路子,促進失地農民增收。第二,加大跨地區的勞動力轉移力度。積極收集從業勞務服務信息,比如大城市近郊的農業園區、基地的用工信息,定期的轉交給失地村落,實現失地農民的跨地區就業。第三,社區崗位讓農民家門口就業。家政服務,書報攤點,電器維修,計生協管等都是社區必不可少的工作崗位,特點是要求低、靈活性大,可以吸納一些年齡較大,學歷偏低的失地農民來就業。第四,綜合運用財稅、金融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不但可以幫助其解決資金短缺困難、提升競爭實力,而且可以充分引導其吸納失地農民就業。
開展失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將對失地農民的就業培訓納入到工作計劃中來,當作一項長期性任務來抓。一方面整合培訓資源,組建城鄉統籌的勞動力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各級財政應撥出專款,借助遠程教育平臺,以職業學校、鄉鎮職業教育中心和農技推廣中心等為主體建立培訓基地,方便失地農民就近參加培訓。另一方面要將失地農民就業培訓納入到已經較成熟的城鎮下崗職工就業培訓體系之中。可聯合多家企業,與其簽訂培訓協議,開展訂單式和定向式培訓。培訓課程要注重實用性和針對性,將勞動者權益及其法律維權常識也列入培訓課程中。根據失地農民的年齡和受教育程度,及時地調整培訓課程,力保培訓一批成功一批,不浪費教學資源。
完善農村勞動力就業市場建設。通過完善農村勞動力就業市場建設,把失地農民納入城鎮就業體系,使農村勞動力也可以像城區勞動者一樣自主擇業和平等就業。充分發揮人力資源部門的協調作用,完善專門的管理部門和平等開放的勞動力交易場所,為用人單位和失地農民獲取信息提供便捷的途徑。可以學習相關政府的先進做法,比如山東省臨沂市為讓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市有個“避風港”,能在住暖、吃飽的同時學到一技之長,找到工作崗位,提出2016年底前在各縣區至少建成1處“零工市場”,為進城務工人員提供全方位服務。“零工市場”的建成可以很好的改善失地農民的就業環境,也是為群眾辦實事、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體現。同時為保障失地農民能在公平合理的環境下工作,要嚴把農村勞動力就業市場的企業準入關,對歧視失地農民,克扣、拖欠失地農民工資等侵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依法予以嚴懲。
加大對失業農民的救助力度。對于已經就業又失業的農民要做好救助工作。一方面鄉鎮民政部門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利用低保名額兜底一批因失業而走向貧困的農民。另一方面要以統籌城鄉發展的思路為指導,將失業農民納入參加失業保險的范圍內,補償標準和期限應向城市失業人員看齊。以市民服務熱線為平臺,市、縣、街道鄉鎮、社區四級聯動,企事業單位、職介機構、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就業援助體系,為失業農民提供快捷高效的就業援助。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應加大對失地農民的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有針對性的開發相關信貸產品,切實擔負起為失地農民提供金融服務的重任。農民失地猶如工人下崗,可以參照《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盡快制定《失地農民信貸管理辦法》,從金融政策上為失地農民的信貸活動提供保障。基金、債券等金融產品對于失地農民來說也是很遙遠的東西,他們每年的結余大多儲蓄在銀行。因此各大金融機構可以專門面向失地農民提供風險低、容易操作的金融產品。另外,農民失去了賴以生產和生活的土地,理應獲得更多的收益分配和土地增值收益,所以提高征地補償標準也是對失地農民金融支持的重要方面。
鼓勵創辦微型企業。“就業是民生之本,創業是就業之源”。我國當前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失地農民迎來了創業的最佳時機。微型企業雖然經營規模小、產品服務種類單一,但是創業門檻低、投資收益見效快,是失地農民的最佳選擇。對于失地農民接觸比較多的批發、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餐飲、租賃、交通運輸、倉儲、居民服務、商業服務業等行業都可向失地農民廣泛開放并鼓勵其投資進入。失地農民一旦有了創業想法,可以到政府的高創中心等部門尋求幫助,那里搭建了多樣化的服務平臺,完善的創新服務體系,為失地農民營造了良好的成長環境,增加了創業的成功率。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促增長,增加失地農民收入,緩解在城市化進程中的社會矛盾。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失地農民總體收入低,就業較困難,生活質量也不高,處于貧困的邊緣,亟需政府的扶貧援助。保障失地農民的可持續生計是助推其擺脫貧困的根本方法,需要政府針對不同地區和人群,從源頭上找到貧困原因,對癥下藥。通過拓寬就業渠道、加強就業培訓和完善就業市場等方式保障失地農民就業,加大金融和救助的支持力度鼓勵失地農民創業,標本兼治,幫助失地農民富裕起來。失地農民的脫貧是打贏扶貧攻堅戰的關鍵一環,多措并舉,一定能幫助他們快速邁入全面的小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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